尘埃落定后的经典书评。

《尘埃落定》中对人性的思考

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部优秀的小说,在我看来,是一部聚焦人性的小说,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作品通过“我”这个看似傻实则不傻的独特视角,讲述了麦琪土司的兴衰故事,同时以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界的无常。一切都可能轮回,一切都终将化为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浮沉。

在本文中,“我”是一个智慧和愚蠢界限模糊的傻瓜。我不仅是历史的参与者,也是历史的旁观者。起初,我“傻”是因为我不了解这个世界,我只是按照我现有的本性自由地生活,与这个世界的功利性格格不入。当“我”有一天被越来越多的功利主义证明不傻的时候,“我”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原来无拘无束的仆从,兄弟间的亲密友情,父辈间的坦诚,那些单纯的日子...而当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这个社会上,不也是这样吗?人们总说个性不要太张扬,弱者总是更容易赢得别人的同情,消除别人的戒心,更容易做自己想做的事。一个“傻子”并不是不知道很多“聪明人”只是自以为是,但一个真正的智者应该尽力掩盖他的智慧。是什么让我们拒绝智慧?是因为智慧而更容易接近的效用吗?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所谓的功利之争,人们还能抛弃对智者的仇恨吗?和平的生活状态是每个人的权利,成功要靠自己的智慧去争取。

女仆山治卓玛,起初为了爱情,宁愿做家奴,坚守贫穷;当她真正面对贫穷和艰难时,她明白了什么是生活的艰难。经过一系列的流离失所,她终于选择了一种能够体现自我价值的生活方式,选择了更好的生活。我们对她没有责任,因为她一直按照她最真实的想法生活。我认为山治·卓玛是对的,因为没有人能拒绝更好的生活。

然而,小说中更多的人并不像山治卓玛那样敢于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他们似乎都有一种天生的社会心态,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自己与生俱来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一言一行都透露着惯常的心态。典型人物是小家奴索朗·郎泽和小刽子手二姨。从用“我”抓麻雀到最后为“我”失去一只胳膊,索朗·郎泽的奴性在一步步加深。一双靴子让他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不自由的奴隶,但母亲的教导和生存法则逐渐加深了他的奴性思想,从而自觉遵守这种生存法则。作为刽子手的后代,小伊伊也曾有过幼稚的时刻,认为“杀人是痛苦的”,被杀的人都是“委屈的”,但他的父亲、祖母和生活都告诉他,作为刽子手的后代,他不应该害怕。什么都别问。他自己生存的意义就是为了麦琪的烤面包而杀人。在那种特定的生活环境下,他逐渐习惯了这种观念,自觉地成为了一名刽子手。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脸上飘着两朵红云,因为这是他杀的第一个人,也是他刽子手生涯的第一个开始。我想当时他的心里并没有恐惧和害怕,有的,恐怕只是作为刽子手的骄傲。

思维定势,让每个人都过着可悲的生活。每个人的人生目标都只是为了在既定的小圈子里更好的生存。只有少数人渴望打破这个小圈子,改变这种与生俱来的生存状态。而这样的人要么是哲学家,要么是英雄。

秘书翁·博依斯也许可以称之为哲学家。在那个“尘埃”即将崩塌的时代,只有他敢于拨乱反正,说出真相。哲学家总有一个孤独的人格高峰,一个孤独的灵魂,翁伯夷斯也是如此,他敢于打破迷幻,两次被斩断。他站得比他们高,看得比他们远;他比他们更清醒、更明智;所以他不被他们容忍。真正的哲学家,只能生而为人,用笔写下历史,让后人评说。而翁伯夷思,终究还是坚持了自己的精神态度,顽强地活了下来。也许只是因为他对真理有信仰,因为只有相信的人永远不会倒下,永远不会孤独。

英雄的时代过去了,但新的英雄还没有出现。没落的祝酒人在进行一场无聊的斗争,一场最后的斗争。但无论是蓬勃发展的边贸市场,还是琳琅满目的罂粟花,都阻挡不了历史的脚步。土司制度的动摇、瓦解乃至倾覆,只能是必然的归宿。一切浮沉的东西都是幻象;永生充满人性。历史没有什么可放弃的,没有什么可怀念的,只有那无尽的人性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