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世纪的教皇在罗马有这么大的权力?

神圣罗马帝国和德意志民族的形成800年圣诞节,法兰克王国的国王查尔斯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被教皇加冕。这样,基督教的宗教权力与查理曼帝国的皇权结合在一起,查理曼帝国成为“神圣帝国”。843年,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莱茵河右岸成为东法兰克王国,日耳曼人路易成为东法兰克国王。居民的语言和血统基本上都是日耳曼人。通过婚姻,路易的三个儿子获得了萨克森、巴伐利亚和阿莱曼的统治权,同时路易还授予了被称为“日耳曼尼亚之师”的福尔达住持美因斯(Malosse)大主教的职位。就这样,路易的影响力大大增加,很多部落都投靠了美因斯大主教,美因斯成为了东法兰克王国的首都。弗拉巴诺斯在德意志民族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建立学校规范东弗兰克各部落的语言,有力地促进了德意志民族共同语言的形成。与此同时,弗拉巴诺斯及其追随者还声称查理大帝是新基督教帝国的创始人,东部法兰克人的使命是保持帝国复兴。这一时期德国人的统一意识逐渐增强,明显强于同时期的其他日耳曼国家。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被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建立了撒克逊王朝和德意志国家,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德国历史的开端。当时的东法兰克王国包括萨克森、图林根、弗兰肯、施瓦本、巴伐利亚等部落公国。925年,洛林公国加入,其地理范围大致包括今天的荷兰、瑞士、奥地利和西德。亨利一世在位期间,大力建设强大的武装力量,王权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936年,亨利一世的儿子奥托一世继承王位,成为德意志撒克逊王朝的国王。为了加强王权,奥托一世决定利用教会的力量来遏制封建领主。他授予教会大片领土,还将行政权、司法权和财权授予教会的领主。根据国王与教会达成的协议,国王有权任免主教和修道院的住持,史称“奥托特权”。在教会的支持下,王权大大提高,国家实力大大增强。951年,奥托出兵入侵意大利,占领伦巴德。他还娶了意大利国王罗特尔的遗孀阿德莱德,并被授予意大利国王的称号。955年,奥托的军队击退了匈牙利的入侵,获得了巨大的威望。961年,奥托派兵进入罗马,支持被罗马贵族驱逐的教皇约翰十二世复辟。约翰十二世很感激。次年,962年,约翰十二世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为奥托一世加冕为皇帝。从此,奥托一世被正式称为“奥古斯都”或“罗马皇帝”,成为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这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由来。1155年,腓特烈一世加冕时,加了“圣”字。962年后,神圣罗马帝国的王位便于德意志诸王统一。当然,这个帝国不是罗马人的,而是德意志人的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不仅仅是名称上的变化,实际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本质特征。“神圣罗马帝国”意味着古罗马帝国的复兴,德意志人是这一帝国遗产的继承者;同时,帝国把自己的存在建立在基督教与教会关系的宗教使命之上,即向世人宣布,帝国是以服务于基督教和教会为使命而建立的。这样,神圣罗马帝国就具有了统治世俗国家和宗教的双重使命,即拥有了统治包括东正教在内的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权力。通过与教会的联盟,奥托一世加强了王权和中央集权。当时,奥托一世以复兴罗马皇帝权力的名义,让教会以一种新的方式为王国的统一服务。作为行政中心的国王礼拜堂,以及主要形成于此时的帝国主教层,后来形成了覆盖整个帝国的有序的中央集权官僚组织。事实证明,国家政权和教会组织的结合有效地保证了帝国的统一,这种结合直到0世纪下半叶仍然非常有效。正是这一显而易见的宗教特征使得奥托一世和他的继承者们确保了神圣罗马帝国在欧洲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神圣罗马帝国表明德意志帝国与教会结成了牢固的联盟。在这种关系下,一方面确立了帝国皇帝在中世纪欧洲的霸权,使帝国成为皇帝和教皇主导欧洲事务的中心舞台;比如973年的圣诞节,来自丹麦、波兰、波兰、俄罗斯、波希米亚、匈牙利、保加利亚、拜占庭、伦巴第,甚至西班牙科尔多瓦的哈里发国来到奥托一世的宫廷,另一方面,随着皇权的扩张,教会的权力也在扩大,宗教权力与皇权的矛盾也在增加,这也是后来德国长期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11世纪下半叶至12世纪下半叶,教会势力扩张后,教会与皇帝的矛盾与日俱增,皇帝与教皇为争夺主教权展开激烈斗争,导致帝国政治长期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