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交易的历史发展
碳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向另一方付款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量,买方可以用购买的减排量来减缓温室效应,实现其减排目标。在要求减排的六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最大,所以这种交易是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基准的,所以一般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被称为碳市场。
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规则是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些规则是强制性的,比如议定书是碳市场最重要的强制性规则之一,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目标;即在2008 ~ 2012期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的水平上平均减少了5.2%。其他规则源自该协议。比如议定书规定欧盟集体减排目标为2012,比1990的排放水平低8%,欧盟再分配给成员国。2005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成立,建立交易规则。当然,有些规则是自愿的,不受国际或国家政策或法律的约束。它们是由地区、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的,以履行其环境责任。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市场经历了爆发式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654.38+0.6亿吨跃升至27亿吨,增长68.75%。营业额的增长更快。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到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增长了865,438+0.8%。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总价值甚至与2007年全年持平。
经过多年发展,碳交易市场逐渐成熟,参与国家地理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结构深化到多层次,金融复杂程度也不可同日而语。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08-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全球最大市场。如果再进一步看,2012之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碳交易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碳交易标的的标记货币的约束力以及由此衍生的货币功能,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进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