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冠的历史记载

《三礼》说:法之冠、柱、文、骄。冠柱高五寸,垂直包裹铁柱。秦使官服,礼不记。

蔡邕《独断论》说:法为冠,秦制执法者心服。天子加冕天,中国产石钟、钟长石加冕,汇文加貂蝉。

东巴《汉赋志》说:公说《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窘”,则楚冠也。秦灭楚,其役于执法官,御史为之。

又说:武官,说吴宓大冠,加金奉中中?以蝉为文,貂尾为饰,称赵会文冠。

《国语》说:王任命单相公为宋朝所聘,却假陈。和、以及一航的父亲南被封为夏,但不在此列。单子还给大王,说:“陈侯让出冠戴在南方,这不是简单吗?(简,略;易,常也。简单的话总是要上的。)立先王之令,国将亡矣!”(贾逵曰:南冠,楚冠也。)

《韩曙》说:的弟弟吴是梁相,派官员送他,说:“如何治梁?”吴越说:“驭马者,必从其策而得利,要用身后之柱,惠文来发挥耳朵的作用。”(秦狱吏为柱子加冕,然后惠。如淳曰:“蝉薄如蝉翼,帝冠今也。”。)

还说:昌邑王鹤短大衣大?,冠惠文冠。(傅谦曰:武官也。赵惠文侍奉,故取名惠文。)

应劭《汉书·官仪》说,“奉御史,周官,是柱下史,冠以法冕。一旦柱在后,以铁为柱,其言坚不可摧。”换句话说,古代有一种动物,主不能直摸,立宪者就以其角为冠耳。

《唐书》上说:钦差大臣朱芳让他把衣服和皇冠放回内廓上,让那些犯了罪的人拿着钦差大臣的衣服去玩子弹。后御史奏荆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