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例摘要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重视内务。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一部暂行内部条例颁布。随着部队的发展,从1942到2010,内部规章修订了9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内部条例由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于2010年6月3日签署颁布(军发[2010]21号)。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军人誓词、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仪、军人着装、军纪和对外交往。这些条例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宗旨和原则。全军实施内务条令,对于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促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军队都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内部条例。例如,美国陆军的《军官手册》、《中士手册》和《士兵手册》中也有关于内政的规定。详细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增加了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实施科学管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等重要内容。针对我军内务建设和管理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誓词、着装规范、仪容仪表、对外交往、保密守则、安全制度、财务管理、日常装备管理、常见事故预防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心理疏导、士官住宿、军人居民身份证使用、手机和互联网使用与管理、军交运输管理等新内容。内部规定由原来的21第48章第326节改为21第62章第42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