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为什么被撤销?

法律解析:1956年上海市区调整,静安区建制撤销。以富民路、常德路为界,东界划归新城,西界并入长宁区,闸北、北站并入闸北区。1960 65438+10月,再次调整区划,撤销新城区、江宁区,合并新城区成都北路西段、江宁区全部、长宁区镇宁路东段,重建静安区。2015,11年10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闸北区、静安区,设立新的静安区。2065438+2006年3月,原静安区、原闸北区完成“撤二建一”工作,新静安区成立,成为现在的版图。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崇明县,设立上海市崇明区,以原崇明县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崇明区人民政府设在程桥镇人民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