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三官庙乡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名人的资料?
列玉口,东周魏烈王时期莆田(白沙乡西古城村)人,是当时著名的思想家和寓言作家,史称列子。
列子一生清贫,不求名利,隐居郑40年,默默无闻。有人向当时郑国的统治者子阳推荐他,说他是当今有名的人物,被困在郑国。如果现在的王朝没有向他表达什么,必然会被讨论。紫阳派人给他送去十车粮食。他再三感谢他,但他拒绝接受。他的妻子责怪他的家庭太穷,他不应该拒绝礼物。他说:“紫阳并不是真的了解我,只是听了别人的话,求名求誉,才帮我的。既然不是发自内心的,你就不应该接受他的帮助。"
他一生不涉官场,潜心学习,敬重黄老(黄帝和老子)。他写了20本书,超过10万字。现在流传的有田瑞、仲尼、唐雯、杨朱、傅说、黄帝、周穆王、莫砺锋等八篇,编成了《列子》,内容丰富,包含了许多神话传说。其中著名的《愚公一山》和《吉昌学社》都是2000多年前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观的著作,是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
传说有一天李渔口告别邻居,向西而去,途中在地上“升天”。后来,人们称它为道教商店(位于郑州西郊),在那里它升天了。
帅哥潘安
潘岳,名字叫安仁,人称潘安,是个英俊的男人。城关镇大潘庄人,西晋文学家。
潘岳从小就才华横溢,村民们称他为“神童”。早年受到司空太尉赏识,举荐为秀才。后来担任河阳(今河南省孟县)令,勤于政事,主张百姓多种果树。全县树木繁茂,桃李满天下,被称为“华县”。后调任怀县(今河南武陟),勤政爱民,成绩显著。升任尚书兼廷尉(掌管朝廷司法)判官。
晋武帝死后,惠帝继位,外戚杨军辅佐朝政,使《潘岳》为太傅主簿。惠帝的妻子家后与杨军争权夺利,杀死了杨钧,因此受到牵连,被贬为平民。后来担任长安令,后被招为大夫。由于母亲生病,她辞职去亲戚家服务。他住在洛阳城南的洛河边,在那里他种植花卉和柳树。建府深居简出,开车带着母亲,享受着他的孝心。朝廷召潘岳入朝,任执事(编国史),后为散骑侍郎,后升为黄门侍郎。
潘岳有着美丽的外表和出众的外貌。他住在都城洛阳的时候,每次坐车出行,总有一些女人手拉手围在车旁,抛撒鲜花水果示爱。后人称赞他为“美男子”和“扔水果的潘阆”。
他与叔父徐攀、侄儿潘尼并称为文学史上的“三潘”,其文学成就为后人所称道。20岁时,他写了《借田赋》,赞美晋代皇帝司马燕的献身精神。他的话清晰而丰富多彩,震惊了朝野,但也遭到了拒绝。《晋书·潘岳传》中有:“岳梅身姿美,字绝丽,尤其是悼文。”他一生写了许多好诗,其中《西征赋》、《秋兴赋》、《寡妇赋》、《闲居赋》、《悼亡诗》等都是名篇,至今仍为文学史家所重视。《盘黄门集》流传后世。
民族英雄史可法。
史可法,字贤之,生于直隶(河北)顺天府大兴县,祖父时迁居河南省祥符县后石庄(中牟县狼城岗乡后石庄)。
史可法早年在家乡以孝顺著称。崇祯元年(1628)进士,在Xi安做官。后来,他担任了家庭部部长、外交部长和医生。
崇祯八年,任右刺史(军职),受命驻守安徽池州、太平。秋任卢象升(崇祯时名将,兵部官员,后任巡抚御使),负责安庆、池州防务,指挥江北军。崇祯十年,金有玉为御史,安庆、庐州、太平、池州等地,以及江西的光州、光山、固始、罗山、湖广、周琦、广济、黄梅、德化、湖口等地总督,督办各地军务,兵万人。
史可法忠心耿耿,能和战士们同甘共苦。行军中,他总是等士卒吃饱了才吃饭。士卒穿上棉衣,他就去换。因此,他很受欢迎,愿意为他工作。
崇祯十二年夏,因父丧事离职,回乡首孝,期满复官。曾任户部右侍郎(尚书副职)、右监,代理朱大典总督。他要求撤换两个不称职的粮监,增设一个储粮监,疏浚河道,提升曹政,以及凤阳、淮安、扬州的总督。姬宫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与军务。
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进逼北京。他领兵渡江,北上,直到浦口,北京失陷,崇祯皇帝自杀。南京的大臣们提出让鲁的王长芳监国(代皇帝),官员们都能认同这个理论。4月,马士英、阮大铖等。被迫挟持擅自从宋到南京,史可法同意既成事实,立监国,并以史可法为兵部官员。次年,斧王称帝,改弘光。
为了支持这项事业,皇帝、马和阮都对史可法持怀疑态度。此外,洪光昏庸,马士英专横。史可法受到排挤,忐忑不安。由于他邀请了京扬州、淮和杨,他被封为太子太保,改为兵部尚书,后来又被封为太子太师。
从斧王建立到扬州失陷的近两年时间里,由于朝廷的昏庸和宰相的大权在握,南明王朝岌岌可危。史可法苦心孤诣,竭力扶持,但权臣只知暗算,不听指挥。结果,领土日益缩小,整体局势难以恢复。顺治二年(1645),四月二十日,清军围攻扬州,史可法未能调兵。城主李旗峰、副都督高奇峰独留城池,史可法亲率部下拒守,决心与城池共存亡。他写信给他的母亲和妻子说:“你死了,把我埋在高陵的旁边。”围城期间,多次引诱清军将领多多投降,但都被严词拒绝。4月22日,清兵困城,史可法死前自杀。他命令副将史德成补上。德成痛哭,不敢抬头。部下将他挟持出小东门,不幸被俘。多多又劝他投降,史可法激动地喊道:“我绝不投降我的老师。”他在45岁时被杀害。
清兵血洗扬州十天,尸骨堆积如山,史可法尸体难辨。一年后,扬州人及其家属葬于扬州郊外的梅花陵,史称“石格布”,南明献“仲景”。清朝乾隆皇帝南巡扬州,赠“忠”。乾隆四十九年(1786),他的玄孙石开春收集了他的手稿,分四卷出版。
史可法一生俭朴。他当过兵部尚书、大学士、扬州巡抚,却遮不住自己(一把伞),吃的也不一样。他夏天不扇自己,冬天也不穿衣服。当他四十多岁还没有孩子的时候,他的妻子建议他娶一个小妾。他说:“王芳老实,你怎么敢为了你的孩子这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扬州修建了“史可法纪念馆”。朱德写条幅,郭沫若、赵朴初为其写纪念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