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质押式回购条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5月8日推出了一种新型的质押式债券回购交易。新的质押式回购与原质押式回购并行,但两个品种在证券代码和证券账户上都是相互隔离的。新旧回购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回购是按证券账户交易,按标准券记账,实现质押券的转让。1年后,上交所决定,自2007年6月8日起,旧国债质押式回购与新回购并行运行。这意味着l4年后的老国债质押式回购完成了历史使命,退出了资本市场舞台。新增质押式国债回购分为9个回购品种:1天、2天、3天、4天、7天、l4天、28天、91天和l8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