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历史演变

东莞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

夏朝时,东莞属于南方地区。

春秋战国时期,是百越之地。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与岭南合并,东莞隶属南海县番禺郡。

东汉舜帝在番禺设增城县,东关当时隶属增城。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蠡县,原名保安,属东莞郡。

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称东莞,县城设在雍(今莞城街)。相传东莞因位于广州东部(今东南),盛产水生植物(万草)而得名。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东莞象山镇划归象山县(今中山市、珠海市、澳门)。

明朝万历元年(1573),东莞千户守,五十六里设新安郡(今深圳、香港),东莞面积相应缩小。明制清沿。

清代,林则徐在虎门销毁鸦片。

民国时期,先后调任广东省,包括粤海路、岳重行政区、第一行政区、第四行政区。

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是东江纵队抗日根据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关县属东江行政区管辖。

1952,属于广东中部行政区域。

1956,属于惠阳地区。

1958 165438+10月,东莞县短暂调到广州。

1959,01年6月,惠阳区撤销,东莞县划归佛山区。

1963年6月,恢复惠阳区,东关县划归惠阳区。

198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东莞县被列为珠三角经济开发区。

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仍属惠阳区管辖。

1988 01,国务院批准东莞升格为广东省直辖市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