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谁是处女,谁是烈士?
其实,针对女性的“贞节表”最早记载于春秋战国时期。据刘向《列女传》记载,楚国有两位女子,被楚王分别封为“贞将”和“贞姬”。后来秦始皇还为寡妇建了一个平台,奖励她的贞操。但是,这些例子大多是针对个别女性的,并不能确定有一个系统涉及大多数女性。成为制度的贞节标准在汉代开始出现。最早的记载是汉高祖宣帝在颍川县给一位“贤妻良女”赠送丝绸。后来从汉平帝、汉安帝、汉顺帝、汉桓帝的相关诏令可以看出,这种赏赐和奖励开始推广到全国。到了魏晋南北朝,虽然各种诏令中仍像汉代一样存在对贞节妇女的奖励,但对地方官员的选拔有了明确的要求,并在不同层面出现了一套负责的流程,这表明贞节与地方行政和监督制度相结合。到了隋唐时期,贞节标准体系正式出现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如隋朝规定“孝子、顺孙、义夫、贤妇免于类役”。除唐朝外,宋代褒扬贞节妇女的方式很多,有实物奖励、免除劳役等,也有标志门(即在家族的门楼上加特定的标志和装饰作为标记,然后明清贞节牌坊就是其中之一)、册封、设祠供村民祭祀、在坟头上做标记等。但是,无论何时、在哪个世代,无论有没有戒律,守贞守贞的女性都是被推崇的,被视为时代的楷模。《诗经·七月》中有一个“桑女受辱”的故事,汉代刘向编为《列女传》。故事的大致内容是:“陆秋胡子”结婚五天,即“一官在陈”,“五年为一回”。据说每个老婆都是因为不懂才摘桑葚玩,结果都被拒绝了。晚点回家。他的妻子“符节”感到羞耻和愤慨,并“为她的丈夫感到羞耻”,于是她投河自尽了。《秋胡》故事的主题和道德主张非常鲜明。秋胡和他的妻子“符节”构成了侵犯与被侵犯、骚扰与被骚扰的对立双方,构成了社会层面的道德审视和评价。侵犯骚扰的一方成为道德意义上的被谴责者,拒绝侵犯骚扰的一方成为道德意义上的“模范”和“楷模”。事实上,故事所包含的思想目的和道德原则已经得到了汉族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尊重。相对于混乱的南北朝时期,魏晋时期的社会婚姻道德相对保守、廉洁。晋惠帝时期,有一个叫裴松人,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女性贞操的文章,叫做《女史箴言》,把女性贞操比作膏、玉、兰,认为“膏不厌鲜,女不厌洁,玉不厌洁,兰不厌香”。这无疑是社会倡导“已婚妇女守贞,寡妇不得再嫁”的一种体现。受这种思潮的影响,那个时代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很多贞洁的女性。北齐时,有个大人物叫杨烈,他也在当州建了一座尼姑庵,让一些丧偶的妇女去尼姑庵理发。元明之际最为盛行的宋理学所倡导的“妇节”,虽在当时未成大气候,且时过境迁,却逐渐成为后来社会的道德标准,成为女性的义务。元朝的统治者是蒙古族,他们的婚姻制度和习俗与汉族完全不同。然而,在汉族礼教的巨大影响下,也有许多忠实和贞洁的蒙古族妇女。更不用说汉族女性的贞操观念——比以往更加严重。传说有一个叫马的女子患了乳腺选择病。人们好心劝她去看医生,她却说,寡妇的乳房怎么能让一个是男人的医生看(检查)呢?!她终于活着病死了。当时,人们把她尊为贤惠的女人。到了元代,朝廷开始对贞节女子的身份作出严格规定,即丈夫在30岁之前死亡,50岁以后才算贞节女子。此外,申请手表的流程也有严格的规定,这些制度在明清时期得到继承并进一步收紧。自明代以来,连看制度较前代更受重视,皇帝在许多诏令中反复重申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它已经形成了一套严格的、有规律的制度。明代贞节标准可分为“贤妇”和“烈女”,继承了元代的制度。贤惠的女人将其定义为30岁前失去丈夫并保持贞操直到50岁以上的女人。烈士没有明确的定义,但一般是指女性为保护贞操而牺牲的行为。到了清代,大体上继承了明朝的制度。但是,随意自杀的女子不再像明朝那样受到鼓励,只鼓励贤惠的女子。据统计,有180或90名妇女参与了元历史上的英雄妇女的传记,远远高于唐宋时期。明朝女人的贞操比元朝好,杰烈传记载了一万多人!在这一万多人中,有308人的事迹“特别突出”,受到后人的追捧。但在寡妇贞操问题上,元明时期的一些学者也有比较人道的看法。在他们看来,是否守这个节日应该由寡妇自己决定,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干涉。还有一本书叫《文母训》,认为“不必劝年轻人留,也不必改。只要看看那些起早贪黑,讨厌清闲和努力工作,忙得没有一刻清闲的人,就会保持他们的野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寡妇是体力劳动者,守寡的观念就会专业化;如果我有闲暇,我就不会守寡。自古以来,历史书都是由人写的。史书上提到的女人,也是按照男人所谓正统的尺度来衡量和评价的。刘向《西汉列女传》的目的是为了警示后人,希望所有女性都遵守“妇道”,主张“避嫌从来不差。”他所宣扬的女性是处女、孝顺的妻子、贤惠的母亲等等。,他选择的对象还是比较广泛的,并不局限于贤惠的女性。后来就不行了!后汉书做了一个才女蔡文姬的传记,后来世人诅咒不应该写一个结过三次婚的女人来玷污历史的历史。我想,这真是不可理喻!蔡文姬的三次婚姻是她的私生活,与她的文学成就无关。如果说蔡文姬不应该被载入史传,那么绑架卓文君遗孀的司马相如就不应该被载入史传!唉!自古以来就缺乏对女性的尊重。这就是我们中国的文化!宋代以后,在朱成理学的影响下,正史中的女性传记基本上都变成了英雄女性传记。完整的记录中充满了贞洁的教子,带着牌位结婚并终生贞洁的贞洁女性,以及为未婚亡夫绝食的烈士...《明太祖列女传》记载,女子孔氏未嫁公婆而死。孔想死。她母亲禁止女儿做这种荒唐事,于是绝食七天,以示殉道之志。妈妈逼着她喝了些饮料,一边推一边拉,一对飞蛾正好掉进杯子里淹死了。孔氏说,连虫子都知道我的心思,你却不原谅别人,妈妈。母亲别无选择,只能悲伤地剪开素衣的长衫,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死去。孔告别了姑姑,上吊自杀了。殷珊公主有30个头。虽然她受到了整个社会的性压迫,但是回顾历史,历代广大女性同胞还是守着条条框框,真的以为守贞守贞是她们的本分。然而,像任何事情一样,有好的也有坏的,有贞洁的女人也有放荡的荡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明代,虽然女性守贞是世界潮流,但也有一些寡妇没有守贞而改嫁。在明武宗的时候,有一个叫马昂梅的女人。丈夫去世后,她嫁给了别人,还怀了孕。因其美貌,在武宗面前被提起,武宗迎她入宫,成为安爱姬。许多大臣都向吴宗晋进谏,说“失贞的女子要宠宫,必是天生尤物;这种失贞的女人绝对不能再要了!“普通人还羞于娶别的女人,何况是失贞的君主”!什么贞操不是贞操!谏就是谏,骂就是骂。谁能善待皇帝和皇帝心爱的公主?人们认为唐代“大周”皇帝武则天最不守规矩。她不仅敢吃“诸暨陈思”这只大螃蟹,还敢和那些男皇帝较劲——他们有三宫六院,皇后还要带几个又帅又美的男人伺候她!传说她老人家有很多“面孔”,比如薛怀义、内科医生沈南淼,以及张易之和张昌宗兄弟。(薛怀义,武则天著名的“面人”)众所周知,“面人”并不是武则天的首创,而是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崧公主殷珊的发明。什么是“面子至上”?《辞源》的解释是:“面容容貌之美;首先是头发的美(头发主肾气,头发美就是头发生得好)。第一张脸叫美男子。延及男妾和男宠。”确认“守寿”称号的,是南宋南北朝时期的“废帝”刘。《宋书》中有记载:殷珊公主奢侈,说皇帝说:“妾与陛下,虽男女有别,皆拥戴先帝。陛下有千万座宫殿,而我的妃子只有马旭。物是人非,何来!”以天皇为主宾,约30人。刘的淫荡和好色在历史上是出类拔萃的。据考,他16岁即位后,不仅广选民间美女,还接受了父亲的宠爱,甚至把姑姑新蔡公主和姐姐殷珊公主都揽入怀中。王妃,名楚玉,被誉为刘王室第一美人。她嫁给了何渣,一个姓徐的,这是很不道德的,但她与她的哥哥刘关系很好。她经常去宫里和刘一起吃住,就像夫妻一样。再加上刘对她宠爱有加,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她向皇帝的弟弟求婚:“虽然你我性别不同,但我们都是始皇帝的骨肉。你六院有几万女人,我只有一个许,不公平!”刘大概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就给了她郡王的待遇,给了她三十个美男做“第一”。拥有“面子第一”的殷珊公主还不满足。她看中了吏部尚书郎楚原,向皇上求他,皇上同意了。但是,“侍候公主十天,万一迫害,誓死不饶。”也就是说,这个楚原只侍候了公主十天,就被迫忍受,直到威胁要自杀。楚原在漂亮的刘楚玉面前总是像块木头,刘楚玉骂他说:“你长得像个男人,留着铁戟一样粗的大胡子。你做事怎么一点阳刚之气都没有?”楚原说,“虽然我不是一个聪明人,但我不会做这种不合理的事!你是公主,我不能对你怎么样,但你再这样逼我,我随时可以自杀!”然而,没过多久,殷珊公主和她的领导们就坠入了爱河。刘在被叔父杀死之前,只当了半年多的皇帝。新皇帝登基后,殷珊公主也被乱刀杀死,当时她只有二十三岁。真正不幸的是那30个年轻貌美的少年。殷珊公主被杀后,作为公主的床伴,他们都被杀并为殷珊公主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