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数是怎么发展的?
负数如何发展如下: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负数的国家。战国时期,李悝(约公元前455 ~ 395年)就已经出现了在《法学经典》中使用负数的例子:“五个人花1500元不到450。
甘肃居延出土的汉简中,有大量的“负算”,如“除以负124”、“负2245”、“负4”,得7,除3。
负与得比较,就是缺与亏,这显然来自于生活实践的需要。从历史上看,负数的另一个原因是需要解方程。
据世界上第一部完整介绍负数的著作《九章算术》记载,数学家为了解方程,发明了负数,因为小数往往被大数所约简。
公元前3世纪,刘徽在评论《算术九章》时率先给出了负数的定义:“两个算术向量相反,故应以正负命名”,并辩证地提出:“负的不一定少,正的不一定多。”在西方,直到1572年,意大利数学家邦贝利(R. Bomballi,1526 ~)
为了区分正数和负数,古代数学家创造了两种方法:一种是用不同的颜色表示,通常用红筹表示正数,用黑筹表示负数;另一种是在正数斜上方放一个筹码代表负数。
因为后者的思路比较新,所以通过在数字的第一位数字上对角划一条小横线,很快发展成负数。A. Girard (1595 ~ 1632)是一位有远见的法国数学家,他在《代数新发现》中用一个负号来表示负数和减法运算,Girard的负号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一直沿用至今。刘徽在注释《九章算术》“方程”一章时,给出了正负数的加减、同名相除、异名互益、正无负、负无正、异名相除、同名互益、正无正、负无负的规则。
可惜他没能像正负数的加减一样总结出正负数乘除的一般规律,而是通过具体的例子来处理。
正负数的乘除规律直到1299才在元代数学家朱世杰的《算术启蒙》中有明确的记载:“同名之乘为正,异名之乘为负,同名之除为正,异名之除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