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有人会有?

摘要:普遍联系的辩证理论告诉我们,人类进化的起点恰恰是自然进化的终点。从这个观点来分析问题,一方面要分清人类美感和动物性快感的原则性区别,另一方面要看到人类美感恰恰是从动物性快感进化、发展、升华的历史结晶。人类的原始快感大致可以分为“食”和“性”两个方面。前者具有保护个体生存的功能,后者具有维持群体繁衍的意义。然而,虽然中国人和西方人的审美意识最初是从“食”“性”等审美愉悦中升华出来的,但由于“男权文化”和“宗教文化”的性质不同,长期以来他们有着不同的依附对象。

关键词:快感;美感;史前的;艺术

一、从动物的速度中感受人类的美

“美”是与“人”同时出现的历史范畴。在人类出现之前,自然界没有美。人类出现后,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动物都无法欣赏人类创造的美。美的创造和欣赏既是人类的特权,也是社会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否创造美、欣赏美,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问题是人本身就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所以人类对这种超级生物的精神享受必然是逐渐从动物快感中诞生的。过去我们一般只强调它们之间的差异,而往往忽略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而果断地将人与动物、人类历史与自然历史割裂开来,这实际上不符合普遍联系的辩证思维方式。事实上,就像人不同于动物而是由动物进化而来一样,人类历史不同于自然历史而是由自然历史发展而来。归根结底,人类进化的起点恰恰是自然进化的终点。从这个观点来分析问题,一方面要分清人类美感和动物性快感的原则性区别,另一方面要看到人类美感恰恰是从动物性快感进化、发展、升华的历史结果。

动物的性快感与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欲望密切相关。前者表现“吃”,后者表现“性”。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吃”的欲望,人的个体生命是不会长久的;如果没有性欲,人的群体生活就无法繁衍。从目的论的角度看,大自然要使人类生存繁衍,就必须给人类“食”和“性”的愉悦;从进化的角度来看,那些没有这些快感的动物可能是存在过的,但是它们灭绝了,因为它们没有进食和做爱的欲望。或许,动物性快感本身是多层次的,甚至可能有很多未知的“科学因素”潜伏在其中。比如,人为什么会在“吃好”的前提下产生“吃好”的欲望?人们对不同“美食”的渴望,是否恰恰满足了营养多样化的需求?再比如,人为什么会有以与异性“交配”为前提的“择偶”欲望。人对不同“美”的渴望,是否恰恰满足了理性繁衍的需要?比如有人指出,选美比赛中女性的“三围”指数,恰恰是最容易怀孕的人的体型指数。

在原始人类中,最初的食物和性活动只是为了满足遗传意义上的生物本能,但是

随着劳动生产和社会实践的出现,这些动物本能逐渐演变为精神享受:吃饭不仅是为了吃,也是一种美味;性不仅是为了交配,也是为了爱。当然,从动物性快感到人类美感的演变是漫长而曲折的,很难定量分析。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宏观的尺度来把握。

“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认为,动物在进化成人之前很久就已经有了对美的热爱和欣赏。而且这种爱好最集中体现在择偶时的“选美”,即可以欣赏异性的美丽。“当我们看到一只雄鸟在雌鸟面前展示自己色彩斑斓的羽毛,生怕遗漏了什么,而与此同时,其他没有这些色彩的鸟也不会进行这种表演时,我们真的不能怀疑这种雌鸟意识到了雄鸟的美丽...如果雌鸟没有鉴赏能力,不能理解雄鸟的美貌、服饰、清音、雅歌,那么后者就是在表演或演奏。而这一点无论如何是很难承认的。”【1】(p 136)在这里,达尔文显然混淆了动物的快感和人类的美。动物只是根据遗传基因决定的行为模式,对某种声、光、色、相作出积极或消极的反应,不可能有超出这个范围的精神愉悦。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一个物种的全部特征在于它的生活活动方式,而人类物种的特征在于它的自由自觉的生活。”【2】(P5)雌鸟只能“欣赏”雄鸟的羽毛,而不能欣赏野生动物的皮毛,这显然与人类的审美活动完全不同。所以达尔文的观点自然遭到很多美学工作者的反对。

问题是,我们在批判达尔文的同时,能否从他的例子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也就是说,我们能否明确动物的性快感不同于人类的美感,同时发现动物之间的性吸引隐藏着一些类似于美学的形式元素?根据考古学家的发现,西方最早的艺术品是雕塑,出现的时间甚至比壁画还要早。最早的雕塑,也是大多数学者推测的,是在劳塞尔出土的“拿着角杯的女孩”,也被称为“劳塞尔的维纳斯”,这是一个刻在石板上的女孩浮雕。此外,欧洲很多地方还出土了一些裸体女性。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是对形体特征的过分夸张,其中最著名的是奥地利出土的温林多宫中的维纳斯。它大约4英寸高,由石灰石雕刻而成。它的面部无光,四肢萎缩,胸、腹、臀、阴等与生殖有关的部位都特别大。同时将头发雕刻成细密的波浪线,想必是女性的时髦发型。对于这些最早的艺术作品,我们很难发现作者当时的创作动机主要是出于性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美的需要:如果说巨大的乳房很容易让我们接受前者的答案,那么精致的发型则很容易让我们得出后者的结论。无论如何,这是一种过渡形式,即动物性快感向人类美感进化的中介点。由此,我们只能看到达尔文发现的伴随着动物快感的形式快感;从此,我们可以看到艺术家创造的消除身体需求的精神产品。当我们走进卢浮宫,面对清纯恬静优雅的“米罗的维纳斯”时,会不会考虑到她的前任其实是胸大臀肥的“文林多家的维纳斯”?

维纳斯是古罗马对爱情女神的称呼,相当于古希腊的阿佛洛狄忒。关于她的来历,有两种传说:一种是起初,天神被他的儿子杀死,尸体被剁碎扔进海里,海中泛起白浪,变成了阿佛洛狄忒;另一方面是荷马史诗所采用的,认为她是在宙斯和自己的女儿狄俄涅的配合下诞生的。根据这两个传说,有人认为爱情女神也可以分为世俗的和高贵的两种:“世俗的爱情女神引起的爱情确实是人的,世俗的和不加区别地实现其目的的,这种爱情只限于下等人。”其对象可以是年轻人,也可以是女性;它附属于身体而不是心灵;最后它只选择最蠢的对象,因为它只贪图达到目的,不管它多美多丑。”[3]( P225-226)另一方面,“为了美德而依附于爱人,永远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这种爱是阿佛洛狄忒在天上感受到的,是属于天空本身的。对国家和个人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它激起了爱好者和爱好者心中锤炼道德的热情。此外,所有的爱都始于人间,阿芙罗狄蒂,它是世俗的。”[3](P231)可见,所谓“普通的爱情女神”和“高贵的爱情女神”,“人间的阿佛洛狄忒”和“天上的阿佛洛狄忒”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性爱方式:一种是动物与肉体的吸引,一种是人与精神的爱。前者是动物的快感,后者是人类的美。它们虽然根源于相同的原始生存本能,但历史层次和社会内容却完全不同。

与“劳塞尔的维纳斯”和“林文多福的维纳斯”类似,大约5500年前的中国大地湾遗址和5000多年前的红山文化遗址也发现了古代女性的雕像。前者以头部作为陶器的瓶颈,以身体作为陶器的肚子,后者则是体态各异的女性裸体泥塑。从艺术层面看,前者如《文林多之家的维纳斯》有发饰;从性别特征来看,后者也像《文林多宫中的维纳斯》一样凸显其肉欲成分。不难看出,其中既有动物的快感,也有人类的美感。

如上所述,人类动物性快感不仅包括性欲,还包括食欲。后者是如何升华为美感的?徐神云:“美是甜的。从羊,从大。羊也是六个畜主喂养的。”[4](卷四)对于原始游牧民族来说,羊是他们生活的重要来源。羊肉好吃,羊奶也好吃,所以“羊是六畜主喂的”,所以羊很漂亮。这里的“美”显然没有脱离人的生理快感,但这里的快感不是“性”,而是“食”;它不是基于种族的繁衍,而是基于个体的生存。所以许慎说:“又甜又美。一个从嘴里。”[4](卷五)在原始人那里,“美”和“甜”是一回事,都是好吃的意思。许慎的解释绝不是字面上的,因为在先秦典籍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味”、“声”、“色”、“美”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人情,好味道,坏味道都不美;耳朵好,声乐很棒;好色之眼引文章无数,女人不在少数...”[5](王霸)汉魏以后的许多思想家,如钟嵘、皎然、司空图等,常常用“味”的品质来形容艺术作品的审美性质,正如李泽厚、刘纲纪所指出的,“中国古代文献的记载表明,所谓‘美’,起初只是指味道、声音和色彩,而不掺杂‘善’的成分。这对理解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历史发展来看,不同于实用功利和道德善的美的最初感受,是与味觉、听觉、色彩所带来的感官舒适分不开的。其中,味觉的快感虽然在后世不再被归为严格意义上的美感,但在一开始就与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密切相关。[6](P79)

事实上,我们不仅可以从汉语词源学的角度找到“吃”的快感与人类早期审美活动的密切关系,也可以从西班牙语中找到同样的证据。英语中的“品味”和德语中的“geschmak”都有审美、欣赏、品味、品味的意思。可见,早期人类美感的发生,在“食”和“性”这两个渠道上基本是一致的,即都是由动物性快感这一共同的生理基础演化而来的。

无论红山文化的《温德林家的维纳斯》还是《女神像》,都很难说是出于纯粹的审美目的而创作的。因此,学术界对它们仍有不同的看法。但仰韶文化中的彩陶图案是出于审美目的而绘制的,这一点已基本达成共识。之所以达成共识,是因为这些摆件没有实用价值,看不出有什么功利目的。其实,如果从这些抽象饰品的背后来探讨原著内容,也会发现与“食”和“性”的曲折联系。

首先,这些饰品大多刻画在陶器上,而陶器正是古人用来吃喝的器皿。以Xi安半坡出土的50多万件陶器和陶片为例。陶罐只有23种,45种风格。可想而知,如果没有烹饪和烧烤的各种讲究,怎么会有如此细致的器皿划分?这样,作为从“饱”到“好”再到“好吃”的延伸,自然是用于欣赏的图案最早出现在用于吃喝的器皿上。

其次,这些饰品中的具象内容多为可食用物,如鱼、蛙、鸟等。不难想象,我们的古人把这些渔猎得来的食物放在陶制器皿中烹煮后,在陶器上一丝不苟地描绘这些吃过的猎物,回味无穷,就是为了永远保存这些美好的感情。但在这个保存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获得了一种远离味觉的视觉获得,对形式美有了理解和把握。当然,学术界对这些鱼、蛙、鸟的具体功能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的人从《诗经》中“一只被命运所生的神秘的鸟”这句诗中获得灵感。商朝颂。他们认为鱼、蛙、鸟这些产仔、产卵的动物,符合古代人类关于卵生生活的生殖形象,所以画在陶器上。“很难把繁殖力强的鱼、蛙、鸟和一些重要的物体区分开来。你祈祷的是小米大米的丰收,渔猎的丰收,还是人丁兴旺?这原本是他们的希望;而且,在他们的object-I同情概念中,这些描述也可以用来促进各种增殖效应。”[7](P34)如果这个假设可以成立,那么这些“作品”的内容应该与“性”有关,这也是原始快感的延伸和升华。

最后,无论是“食”的诱导,还是“性”的诱惑,早期人类在对这些具体对象的描述中,逐渐从对内容的占有演变为形式的游戏性,从而有了抽象的装饰物。仰韶彩陶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它的具体图案,而是画在陶体上的直线、曲线、水线,以及三角形、漩涡、之字形等各种抽象图案。学术界对这些模式的出现有两种不同的推测。一种观点认为,这种抽象图案先于具象图案,它的出现与陶器的发现有关。可想而知,在陶器发明之前,人们只能用泥土制作锅碗瓢盆。但是因为土壤太软,人们在编织篮上放了一层土,以便于设置。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一场意外的大火把这块陶土坯烧成了陶器,而陶土外面的洗衣篮则成了附着在陶器上的装饰品。后来,人们不仅学会了自己烧制陶器,而且开始有意识地在陶器表面绘制这种抽象的装饰。另一种观点认为,这种抽象的图案晚于具体的图案,它脱胎于对具体图案的简化和省略过程,也就是李泽厚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8]由于李先生借用了考古学中的图像分析法,将鱼、蛙、鸟图案的演变过程一步步以直观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获得了众多学者的赞誉。更重要的是,李先生的解释不仅符合人类认知先具象后抽象的过程,而且有助于证明他著名的美学“堆积论”。根据这一理论,先民们首先以直接的功利目的,在陶器上尽可能逼真地刻画鱼、蛙、鸟的形象;久而久之,这种最初的功利活动逐渐变成了装修需求;为了装饰的方便,人们逐渐将具象的图案简化为抽象的装饰。当人们能用审美的眼光去揣摩这种抽象的图案时,它的“形”被它的“意”所掩盖了:即快感所积累的美感。

不管李泽厚先生的解释是否正确,这种从内容的占有到形式的琢磨的“积累”过程确实符合审美意识发展的进化规律。也是人类超越自身物种局限,自由享受一切的基本条件。关于这一点,在从“食”到“美”的发展中也可以看到。在《左传》中,晏子记载了一段关于“和”与“同”的区别的话:“和如汤。水、火、酰基、糖、盐、梅是用来做鱼的。杀夫而使之,使其味同,少助其利,随其去。一个绅士吃它来平静他的心。.....声亦如味,一息二体三式四物五音六韵七音八风九曲,相得益彰。清与浊,大与小,短与长,浮躁,悲与喜,刚与柔,缓与快,互相竞争,得与出,疏与绕,从而互相帮助。君子听之,以静其心。”[9](P333)这种对“和谐”的理解,可能一开始就是从饮食中感受到的,因为任何单一口味的食物,都无法最大程度地满足我们味觉系统的需求。要想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美味,就必须将甜、酸、咸、辣等各种调料组合起来,产生一种“和谐”的效果,避免“雷同”的单调。这一经验后来在金属冶炼、器乐演奏乃至政策执行中得到了推广和证实,因此具有普遍意义。从“和如汤”到“声如味”,这个时期可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而,当重视和谐的审美理想产生时,人们不仅可以用这个标准来欣赏食物和美味,还可以欣赏优美的声音和美感,即不仅可以用味觉来欣赏人类的食物,还可以用听觉和视觉来欣赏任何与我们的营养需求无关的物体。这种在主体上超越自身物种局限,在客体上超越功利内容的活动,以“情”把握“形”,是美感区别于快感的关键所在。

第三,从感官享受到精神追求

从感官享受到精神需求,表明人类审美实践从最初的生理活动进入了社会历史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审美活动一旦脱离了生物快感,就可以获得独立自由的发展。相反,在生产力相当落后的古代社会,人类的审美活动往往只是宗教和伦理活动的附属品。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看柏拉图对美育的做法:“第一步应该是只爱某一个美好的身体”,“第二步是他应该学会理解这个身体或那个身体的美与所有其他身体的美是共同的。这就是在众多的个体美体中看到形体美的形式,更进一步,要学会“把心灵的美看得比身体的美更珍贵”,并取得这样的进步,从“行为和制度的美”到“各种知识的美”,最终达到理想世界的最高形式。”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死,不增不减。”[3] (P271 ~ 272)在这个不断抽象和上升的过程中,审美活动不仅离开了它原有的生理基础,而且完全走向了它的对立面。显然,这个带有禁欲主义色彩的“观念”世界,为西方人的审美活动在中世纪落入神学的怀抱铺平了道路。

与西方审美思潮大体同步,中国古代的审美活动在摆脱了单纯的生理愉悦之后,也有了一个倾向于宗教伦理活动的历史阶段。如果说仰韶彩陶中的纹饰是否有宗教内容还存在争议的话,那么良渚玉器和殷商青铜器上的纹饰显然已经超出了感官愉悦欣赏的领域。当然,对于良渚玉琮上的凶面猛兽纹和殷商青铜器上的恐怖饕餮纹,不同的学者还是有不同的解释。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进入男权社会的权力斗争中,一股更加复杂和强大的力量被注入了人类的审美活动。这种力量不是来自于“本我”的生理基础,而是来自于“超我”的社会观念。有学者分析,这种形似虎或虎、羊或牛或牛的饕餮文饰原型,是一种代表图腾的夔文,即甲骨文中记载的“高祖夔”。[7](P128)由此可以推断,与西方宗教崇拜通过“观念”等先验对象指向世界的彼岸不同,中国古代的审美和崇拜对象是“祖先”与“神灵”融合的精神寄托。这其中,既有超然的宗教色彩,也有历练的热血成分。周以后,前者的成分逐渐淡化,后者的成分不断强化,使审美活动从宗教的怀抱中解脱出来,成为伦理的附庸。这也是为什么上面引用的晏子的话把“和谐”和“相同”的问题归结为心理-政治问题的原因。在《国语》中,王世博也有一段话是关于“和”与“同”的区别的:“如果一个丈夫和一个真正的生物是一样的,他们就不会继续下去。他等于他所称之和,故能富而返物;如果我们利用了同样的优势,我们就会抛弃它。因此,前国王和金木被水和火混合,与数百件事情。所以要以五味调口,四刚卫身,六法听耳,七奉心,八成人,九立纯德,十练百体。出千品,用万平米,上亿物,料兆物,收入经典,线条极其优美。所以大王住在九山之田,收经喂民,能用于周练,乐如其一。老公这样,就和谐了。结果先王被异姓所聘后,明智地谋财,选择大臣听取意见,谈了许多事,服务之类的,却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尝,什么也不吃。王会弃类而同,天会亮,无欲害,又如何?”[10](p516)

至此,我们似乎看到,虽然中国人和西方人的审美意识最初是从“食”和“性”的生理快感中升华出来的,但由于“男权文化”和“宗教文化”的性质不同,长期以来他们有着不同的依附对象。直到近代以后,西方人的审美意识才真正从宗教信仰的怀抱中挣脱出来,中国人的审美意识才逐渐从宗法伦理的阴影中挣脱出来,向着独立的精神享受自由发展。

参考资料:

[1]达尔文。人类的起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马克思。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M]。美学[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第2版.

[3]柏拉图。文学对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4]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78。

[5]荀况。荀子新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

李泽厚和刘刚基。中国美学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7]廖群。中国审美文化史:先秦卷[M]。济南:山东图片出版社,2000年。

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9]左传[M]。长沙:岳麓鲁书店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