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陇南属于吴。

前473年(三年),吴灭,陇南属岳。前334年(周先王三十五年),楚国灭亡,陇南归楚。

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全国共三十六郡,陇南属南岔郡,划归九江郡。

前203年(西汉高四年),九江郡改淮南州。201年(西汉高六年)以前,分析淮南位于县,通往18县。陇南位于南浔县,隶属于张羽县。

9年(新朝),张羽县改名为九江县。陇南属南岔县,划归九江县。

25年(东汉建武元年),九江县改名为张羽县。陇南属叶楠县,划归张羽县。

195年(狄咸兴平二年),张羽地设在庐陵县。陇南属叶楠县,划归庐陵县。

236年(三国吴嘉禾五年),庐陵南部划为庐陵郡,叶楠郡设在南安县,郡治在今南康。陇南属于南安县,是醴陵南部的一个校尉。

280年(金太康元年),庐陵南部一姓改南康县,南安县改南康县。陇南属南康县,划归南康县。

420年(南宋雍正元年),南康县改为南康州。陇南属南康县,划归南康。

483年(齐永明元年),南康改名为南康郡。陇南属南康县,划归南康县。

589年(文帝九年),改南康郡为乾州。陇南属于南康县和黔东南州。

605年(杨迪大业元年),乾州改名为南康县。陇南属南康县,划归南康县。

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南康县改名为乾州。陇南属于南康县和黔东南州。

682年(高宗永春元年),南安县位于南康东南。陇南属于南安县和黔东南州。

742年(唐玄宗天宝元年),乾州改为南康郡,南安郡改为新丰郡。新丰县的地经过分析,变成了百丈镇,很快百丈镇就改成了黔南镇。陇南为黔南镇时,属信丰县,划归南康县。

758年(苏宗干元元年),南康郡改名为乾州。陇南为黔南镇时,属信丰县、黔南府。

918年(梁四年),吴改黔南镇为黔南田。陇南为前南长时,属新丰县、李乾州。

953年(南唐宝达大学十一年),在新丰乾州南田设立龙南郡。据《龙南县志》记载,因县北有龙头山,县城在山之南而得名。据《县县名释》载,该县位于百丈龙潭之南,名陇南。

1107(宋徽宗大关元年),陇南升为忠县。

1121年(宣和三年),改陇南县名为黔南县。

1153(绍兴二十三年),改乾州为赣州;黔南县改为龙南县,划归赣州。

1287(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陇南入新丰县,转甘州。

1296(郑源二年),改甘州为道。陇南属新丰县时,划归赣州路。

1309年(至大二年),陇南复置郡,隶赣州道。

1365年(吴二年),常遇春攻赣州,改赣州道为府。陇南县划归赣州专区。

1569年(隆庆三年),在龙南县割高沙、李霞、横江三堡,在安远、新丰两县割地,建定南县。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削南方大隆、新兴2堡,割让土地给新丰县,建黔南会馆。

1912年冬(民国元年),龙南县划归江西省政府。

1914(民国3年),全省分4路,陇南县属甘南路。

龙南县废路1926 (15)划归江西省政府。

1932(民国21年),全省划分为13个行政区。第十三行政区辖陇南、黔南、定南、安远、寻乌五县,位于陇南。

1933年(民国22年),第13行政区与第11行政区合并,改称甘南行政区。专员公署先设大禹,后迁至赣州,陇南县属之。

1934年春(民国二十三年),甘南政务区改为第九行政区,隶属龙南县。

1935(民国24年),全省减为8个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辖11县,辖赣州。1949年解放前夕,龙南县属第四行政区。

1949 8月19陇南解放,转甘州区督察署。9月改为赣西南行政公署赣州分区。

1950年9月,撤销赣西南行政公署,龙南县划归赣西南人民行政公署。

1951 6月,撤销赣西南人民行政公署,龙南县划归赣南行政公署。

1954年6月,撤销赣州专员公署,陇南县划归赣南行署。

1964年5月,撤销赣南行署,陇南县划归赣州专员公署。

1968年2月,撤销赣州专员公署,陇南县划归甘州区革命委员会。

1971 2月撤销甘州区革命委员会,陇南县划归甘州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7月,撤销甘州区革命委员会,陇南县划归甘州区行政公署。

1999年7月,赣州地区撤销赣州市建制,龙南县划归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