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考分数线划分

南宁中考成绩划分如下:

1,综合素质评价在C级以下(含C级)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指令性计划中,单科成绩为C、D或E的考生不能被南宁二中、南宁三中录取;单科成绩为D或E的考生,不能被除南宁二中、南宁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单科两个E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3.在指导计划中,单科成绩为D或E的考生不能被南宁二中、南宁三中录取;单科成绩达E的考生,不能被除南宁二中、南宁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单科成绩达到三门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4.南宁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以最低总分为限,各普通高中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南宁二中、南宁三中指令性计划(含特长生、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最低总分A及以上。

南宁市第一中学、第四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中学、南宁外国语学校、第十四中学、南宁市裴洪民族中学、第二十六中学、第三十三中学、第三十六中学、永宁高级中学最低总分B以上(含B)。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含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最低总分C以上(含C)。

南宁市中考考试方法及成绩

考试方式: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包括听力考试。记录原始分数。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其中外语听力30分),道德、法治、历史各6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

考试结果显示,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成绩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与考试人数成比例,即由高到低依次为:A+(约5%)、A(约10%)、B+(约10%)。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加上统一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约5%)、A(约9%)、B+(约19%)、B(约21%)、C+(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