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中考政策

鄂尔多斯中考政策如下:

一.指标的确定

1.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单独招生政策的相关要求,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单独招生比例。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70%的招生计划和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35%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内的初中。

2、初中招生指标数根据毕业年级班级人数、标准班级规模(50人)和毕业生人数综合计算,平均班级规模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生人数和中考招生人数为准。

3.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按公式计算的分招指标不足1的,按1招生计划发放,是有政策倾斜的新计划,不占用全市普通高中分招总计划。

二,分招聘条件

1.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我市“阳光分班”,连续三年在其校就读。就读期间未在市内转学,未转班、选课,学籍与实际学校一致。

2、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随父母从市外来我市就读的子女,须连续转入学校满2年,且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一致。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关于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单独招生政策,不受户籍年限限制”的规定,享受单独招生政策。

2023年鄂尔多斯中考科目及分数

语文、数学、英语120;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60分;化学40;生物50;地理50;体育与健康知识10;基本运动技能30;专项运动技能10;物理化学实验操作20;信息技术10;中考总分740;少数民族语言100;中考总分(参加少数民族语言考试的考生)8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