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历史题

65438-0769年,拿破仑出生在科西嘉岛上的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诚实公正。受家庭环境的影响,拿破仑非常关心社会,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他曾经为了维护家庭利益,坚持就政府补贴问题向政府讨回公道。但是,对拿破仑法治思想的形成影响较大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拿破仑的少年时代正赶上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当时,法国著名学者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在自然权利、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法治国家”的理念,在政治上主张废除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且,在法国大革命中,法律成为革命最重要的武器。资产阶级根据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理论进行了必要的立法工作。虽然在大革命中,尤其是在恐怖时代,出现了很多背离法制的暴虐事件,但法律的尊严在主流中依然不可动摇。

法国曾经是法律思想家的摇篮。早在君主专制时期,为了适应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法律权利要求,法国就产生了博丹的国家主权理论和伯蒂尔的私法理论。这些理论虽然还带有许多封建制度的痕迹,却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的建立提供了历史基础。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胜利开启了法国近代法学的建立之路。然而,在大革命前夕,在孟德斯鸠、卢梭和罗伯斯庇尔法律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现代法国法学。可见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对当时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改变了人们对法律的态度,也确立了法律的主流和尊严。

拿破仑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文化教育和思想熏陶,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拿破仑。早在学生时代,拿破仑就阅读了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大量著作。据学者考证,他在学生时代,“就爱上了卢梭、孟德斯鸠、伏尔泰等启蒙学者的作品,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尤其感兴趣。”[2]这些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所包含的法律思想对拿破仑有很大的影响和启发,尤其是卢梭的民主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进程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拿破仑法治思想的形成。比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勇敢地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人民的权力被剥夺并用来压迫和奴役人民时,人民有权终止社会契约,推翻现存的不公平制度,建立符合人民意愿的制度。卢梭曾在法国慷慨激昂地说,科西嘉人最适合立法。卢梭的思想深深打动了拿破仑。后者受到卢梭思想的极大启发和鼓舞。后来,在谈到君主与人民的契约时,拿破仑说:“至于人类的法律,君主违法之后就没有法律了。或者人民制定法律,自愿服从君主的统治;或者君主制定法律。在第一种情况下,主权国家的性质规定了履行契约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在第二种情况下,法律应该适应政府的目的,即为了人民的和平与福利。如果不是,很明显人民会回到他们原来的状态。既然政府不考虑社会契约的目的,它就会自行解体。.....人民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移交的主权”。从这里不难发现,拿破仑深受卢梭法治思想的影响。可以说,卢梭的法治思想奠定了拿破仑法治思想的基础。

从此,拿破仑在表述其政治思想时,不时使用卢梭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公意”、“自然法则”等政治术语。他把卢梭视为自己的同胞和朋友,他为卢梭的观点辩护。[3]后来,拿破仑在位期间,以自己的方式发展了卢梭等人的政治思想和法治理论。比如《拿破仑法典》就是基于自然法的概念,有两条关于平等原则的规定。第一,法国人无一例外地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第二,原则上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就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规定显然是卢梭“因约定、按权利人人平等”思想的具体体现。马克思指出,《拿破仑法典》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卢梭的思想。拿破仑也多次说过“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我是法国大革命的儿子”。卢梭关于政治和法治的思想启发了拿破仑,并在他的思想上留下了印记。

此外,在政变之前,拿破仑已经接触了很多司法界人士。从司法界,他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比如法国著名法学家,时任司法部长、救国委员会和五百人议院主席的坎巴切雷斯,就是拿破仑的好朋友,拿破仑非常喜欢和坎巴切雷斯交往。拿破仑上台后,继续与司法界和法律界人士打交道。这样,在长期的工作交流过程中,坎巴切雷斯等一批法学家和法官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点无疑对拿破仑法治思想的进一步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使拿破仑的法治思想更加成熟。

正是在卢梭等思想家、法学家的影响下,拿破仑的法治思想逐渐形成。他的这一思想为他执政后期法国现代法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雾月政变当天,拿破仑在元老院做了一个简短的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他认为:对于危机中的共和国,人民应该颁布法令来拯救她,我们的手有能力完成它。我们想要的是一个基于真正自由、平等和人民代表原则的共和国。因此,拿破仑对法治的态度是积极的,也表明了拿破仑依法建立新共和国的坚强决心。

上台后,拿破仑的法治思想表现得十分明显,他以强烈的立法愿望投身于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可以说,高度重视立法是拿破仑法治思想的核心。在这一核心思想的指导下,拿破仑高度重视法律人才,认真对待立法工作。

首先,他非常重视司法人才,广招法律人才,委以重任。他重视法律人才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坎巴塞雷斯是拿破仑非常欣赏的法律人才之一。政变前,坎巴切雷斯作为法官是拿破仑政变计划的积极支持者。政变后,拿破仑委以重任,使他成为拿破仑政府的第二号统治者。除了Cambaceres,拿破仑还委托法律权威Sieyes起草新宪法草案。1799,1799年2月26日,拿破仑授权元老院以发布意见的形式解释法规,扩大了元老院的权限。事实上,元老院是拿破仑的顾问机构,其中法律人才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如民法的法学家和起草人波塔利斯,以及一系列法典的法学家和起草人蒂博多。要知道,由众多法律人才组成的元老院在拿破仑的政治体系中举足轻重,也正是元老院完成了几部重要组织法和法典的编纂。尽管拿破仑没有治国经验,也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但他坚信一个原则,那就是依靠人才和法治来治理国家。“他很看重法国大革命时期有行政经验的人,不时向他们请教,并善于使用他们。安排他们一个负责立法,一个负责内政。”[4]在拿破仑的统治机构中,法律人才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为政府立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拿破仑对法律人才和法治国家的重视可见一斑。

其次,拿破仑对立法工作的态度既坚定又严肃。法国大革命胜利后的历届政府都没有像拿破仑那样重视和领导立法工作。据史料记载,19世纪初,大革命后的法国,在第一执政拿破仑的主持下,进行了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法律改革,成功地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法治理想变为现实,开创了西方法制史上影响深远的大陆法系。套用历史学家米什莱令人难忘的话来说,法国大革命是“法律的到来”。1800年马仑和霍亨林战役后,法兰西出现了几年的和平。为了肯定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消除过去政治动乱和战争造成的法律不统一,拿破仑急需法律的支持,所以他非常重视立法工作,亲自主持编纂了一系列重要法典。

拿破仑上台后,立即制定了宪法。在他的关注和领导下,1799年底,共和国八年宪法草案被迅速讨论修改,提交全民公决,最终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这部宪法是拿破仑政府组织的基本文件。这部宪法第41条明确赋予第一执政权,公布法律,任命所有刑事和民事法官,充分体现了拿破仑对法律在国家生活中地位的深刻认识。1804年拿破仑称帝,1814年通过《钦定宪法》宣告皇帝权威,体现了宪法在法国政治生活中的至高无上。1815年3月,拿破仑回到巴黎。即使复辟只有一百天,他也不忘颁布新宪法,修改原宪法,成为他的第三次修宪,即《帝国宪法》的附加法。除了制定适合自己统治的宪法,拿破仑还主持制定并颁布了1800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和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08年,拿破仑主持制定了法国刑事诉讼法和法国刑法典。这些立法为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西欧大陆国家提供了范本,资本主义的主要法律制度——大陆法系就是在它们的基础上形成的。

然而,拿破仑政府的立法工作并不顺利。比如拿破仑颁布法令颁布商法典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不太理解,因为“其他皇帝的法令都是为了破坏商业,而拿破仑只是颁布了一部商法典,这至少是令人惊讶的。“这种观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拿破仑在商业立法上肯定遇到了阻力。此时,强大的法治和领导支持着拿破仑,使他突破了重重困难。他坚信法国的商业发展离不开商法典。最后,在他的坚持和努力下,《法国商法典》通过了。又如著名的法国民法典,被法学家称为西方民法史上的“天之骄子”,被恩格斯称为“典型的资产阶级新社会的法典”。然而,这部法典的诞生也离不开拿破仑的大力支持。对此,当时参与法典草案讨论的参议院议员Thibaudeau留下了回忆录。据他回忆,在参议院审议起草委员会讨论民法典草案的第102次会议中,拿破仑至少在57次会议中扮演了主席的重要角色。参议院为该草案举行了87次会议,其中35次是在拿破仑的主持下举行的。根据历史记录,讨论草案的会议经常开到深夜。当拿破仑主持会议时,“他听取了法学家们的讨论。讨论快要纠缠不清的时候,他出来了,把乱七八糟的东西理了理,把结论总结得很醒目。“尽管在制定一些法典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障碍,但拿破仑果断地解决了它们。拿破仑以极大的热情和谨慎致力于法典的制定,正如德国人所说:在世人眼中,拿破仑参与立法多少渗透了他这样一个伟人的精神。这些回忆和记录足以说明拿破仑对立法的重视。在当代法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拿破仑最不朽的贡献在于给后人留下了一部修订后的法国民法典。正是这部法典奠定了一系列流传至今的现代民法原则,创造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法体系。拿破仑亲自参与了法典草案的讨论,不是因为他个人对立法的兴趣,而是为了在法律上加强资产阶级专政,用他的话说,是为了“治理国家”。“可以看出,拿破仑在制定《法国民法典》的过程中,非常重视法治的立法。

最后,拿破仑致力于学习法律知识,追求立法质量。拿破仑对每一部法典的制定都非常认真,不惜亲自钻研相关法律知识。比如“他向领事坎巴塞雷斯要了一些法律书籍,特别是国民公会为制定新民法而准备的各种有关材料。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书,就像他全神贯注于处理政治-宗教协议时阅读关于宗教辩论的书籍一样。很快,他就在脑海里将民法通则进行了归类,并迅速将其与自己掌握的一些概念联系起来。他对民法的丰富知识和极其清晰的理解使他能够领导如此重要的工作,甚至在讨论中提供最正确、新颖和深刻的概念。”正是由于拿破仑的领导和示范作用,为包括法国刑法典在内的《拿破仑法典》的顺利诞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后人对拿破仑的立法评价很高,认为《拿破仑法典》在资本主义法律发展史乃至整个人类法律发展史上都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其作用和影响并不局限于法律本身,而是超越了国界,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蓝本,最终形成了与普通法系并列的资本主义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毫无疑问,拿破仑作为一国之君,在19世纪初法国宪法和法典的制定和颁布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换句话说,法国现代法制的建立与拿破仑对立法的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因此,拿破仑统治时期是法国建立起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法国现代法律体系真正确立的时期。拿破仑本人对他在制定民法典中的作用感到非常自豪。他曾说:“我的荣耀不在于赢得40场战役,因为滑铁卢战役让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但我的民法典不会被遗忘,它将永存。”

除了重视制定宪法、民法等国家重大法律外,拿破仑还十分重视其他领域的立法工作。例如,为了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工作效率,拿破仑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因为“拿破仑政权的另一个成就是加强法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当时法国被划分为88个郡,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大大加强。政府工作要求高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又如拿破仑的经济立法和一系列经济政策:一方面,他大力推行保护关税政策,不断提高进口税率,阻止外国工业品进入法国市场;另一方面,它向国内工商企业提供各种援助,如拨款、补贴、国家订单、鼓励使用机器、竞赛、实施专利制度和举办展览会。在所有生产部门中,政府着重照顾军事工业,使之适应战争的需要。此外,1803年3月,拿破仑颁布了《理想国法案》,即《法国公证法》,对公证人、公证机构和地位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奠定了现代公证制度的基础,使法国成为现代公证制度的发源地。后来,法国公证法虽几经修改和完善,但基本沿袭了拿破仑时代公证制度的模式,对欧洲大陆和拉丁美洲公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拿破仑统治时期的一系列立法为当时法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奠定了法律基础,顺应了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新形势,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它促进和保障了法国新经济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也促进了法国和西方向资本主义法制社会的过渡,这是拿破仑对法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贡献。

总之,由于拿破仑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由于他对法治国家的执着追求打动了法国上层社会的有识之士,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制建设顺利有序地进行。法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与拿破仑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核心思想密切相关。

拿破仑倡导理性社会,他制定法典的目的是创造一种全新的法律秩序,以法律推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拿破仑在位期间,不仅非常重视立法工作,而且非常重视法治实践,严格依法治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拿破仑依法治国。一系列法典颁布后,拿破仑号召全体法国人民用法律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认真贯彻每一部法典的精神。事实上,拿破仑在制定法典,尤其是法国民法典时,就反复强调,让法典成为人人必备的可读之书的目的,就是要让法律成为法国人民的生活规范,依法治国。同时,守则本身也对执法者和公众提出了要求。例如,《守则》的条款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民法典》要求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违法者绳之以法,执法者依法行事。对于政府官员,拿破仑淘汰冗员,依法选拔人才。改革税制,整顿金融机构,加强监管,严惩贪污、盗窃和贪污,扭转了监督政府时期的金融混乱局面。与此同时,拿破仑领导了朝廷的改组,建立了司法部和警察署。总之,拿破仑执政时,非常重视依法管理国家的各项事业。

由于该法典的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稳定和巩固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比如法国民法典主张人人自由平等,第537条和第544条以具体条款的形式保证绝对的私有制。这些条款极大地激发了个人的积极性,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条件。《拿破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思想是从法律上承认被法国大革命彻底改变的社会秩序,维护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封建残余,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与1815相比,生铁产量增加了一倍多,粮食产量增加了1/3。在实践中,这些法典的实施使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使法国从1804进入帝国时代。

他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衣柜”风格。对外,他可以专心做一件事,或者两三件事,10小时,不需要任何关注。他可以在制定法典的时候打败法国的法律权威因为别人无法集中那么多精力,他分心的时候可以辩论但是拿破仑,他一直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

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回忆录》中说,他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头脑就像一个有许多抽屉的大衣柜。当他思考某个问题,处理某个事件的时候,他把其他抽屉都关上,只打开这个抽屉。当他想睡觉时,他关上所有的抽屉。

所以他经常在战争间隙的十几分钟内睡一小会儿,几分钟内就能睡着。像他这样忙碌的政治家很少这样做。毛泽东一生都在睡眠中挣扎。白多年来饱受失眠之苦,差点自杀。崔永元还是一个严重的失眠患者。

然而,我已经试着去做拿破仑做过的事。他确实能集中精力做事情,感觉精力非常充沛,但是很容易忘记其他事情,很难做其他事情。所以他还是有才华的。

拿破仑的思维方式也被他称赞为务实。他的大臣说,皇帝甚至不相信任何不能给他看的东西。比如拿破仑在和女士聊天的时候经常会问他们有几个孩子,什么时候在哪里出生的。太尴尬了。皇帝主政时,往往关心的是真正的细节。例如,他问部长为什么巴黎的盐价格上涨了一分钱。他经常要求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和出版社给他列出所有收藏和出版的图书的书名,而且要非常准确。他决定增加什么样的书,增加多少本书。士兵花名册是皇帝的“圣经”。他经常读它,能记住惊人的名字,知道谁在哪个军团。

所以拿破仑从来不是靠空洞的意识形态或者某一种理念来治国的。他以科学和实用主义为原则。因此,法国的政治统治非常强大。他感到沮丧的是,军事不是政治。当时人们说,治理元年治理的政务,比皇帝一个世纪治理的政务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