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官员选举制度经历了哪三个阶段?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大体经历了贵族官制、科举制度和科举制度三个阶段。

(一)贵族官员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以景甜制度为基础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王公是皇帝的大臣,大夫是王公的大臣,内大臣是大夫的大臣。换句话说,所有的贵族都要根据头衔承担不同的官职。因为爵位可以世袭,官职自然成为世袭的对象,这就导致了官制的出现。春秋中期是贵族等级制度完全成熟的时期,也是官制盛行的时期。当时各诸侯国最重要的官职——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被各个国家的大家族垄断了。至于一般官职,通常是在贵族范围内分配。春秋末期,社会发生剧变,旧的政治秩序开始瓦解,官制逐渐衰落,最终被战国时期出现的新官僚制度所取代。

(B)棋和征服

战国时期,随着各国官僚制度的建立,任用人才、任用官员的方法被广泛实行。汉代的检察制度和征收制度就是在这种政治条件下发展起来的。

检察制度正式形成于汉武帝时期,此后成为汉代占主导地位的选官方式。其基本内容是:

1.建立《孝经》、《蔡瑁》等固定科目,每年举办。

2.根据实际需要,国家可以临时增设一些学科,如纯良文学、方正、明静、法明、戏剧等。

3.任何被考察的人都必须参加政府主持的考试。如果考砸了,他得不到岗位,但是可以再考。考试形式主要是投篮策略和对策。考完试,先当了郎官。经过舒朗的培训,我获得了经验,培养了行政能力,然后根据我的能力授予我实际的官职。平时去当地做县长或者县长。

4.接受检查,有一定的资质限制。所有商人不养,盗官后代不养,六百石官不养,巫家出身的不养。东汉也规定40岁以下的不举。事实上,能得到检查的主要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工作的官员和学生,官员占绝大多数。

5.政府制定法律来维持检查系统的健康运行。汉代的监察活动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体现了汉代依法行政的精神。政府还制定了“假选举”罪,以打击考察过程中以及被考察者为官后的违法犯罪行为。

征用制度是与检察制度同步运行的另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征是指由皇帝招募,对象都是社会上有名望的人;毕,指州或县招募一些人为属。征用体现了政府对人才的礼遇和重视。征产是考察制度的辅助手段,目的是以破格的方式选拔人才。

就制度本身而言,考察和征用制度都比较完善,也确实发现了大量有用的人才。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环境的不断恶化,到东汉末年,这些制度已经完全变成了保证私人利益的工具,逐渐走向衰落和腐败。

(3)九品体系

九品郑智制度是魏晋时期占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它是由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设计的,并于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正式颁布。这一制度的特点是通过综合权衡形式、质量、书阀三项内容,将选士与任用官员结合起来的选举制度,所以又被称为“九品官法”。其基本内容是:

1.各州各郡都有官职。要当高官,必须具备基本的资格:必须是现任官员,必须是本地人。这主要是考虑到由于宗族和村落的原因,当地民众容易了解情况,如果现任中央官员兼任,容易发挥中央政府的控制作用,与官方部门保持联系。

2.蒋介石最重要的任务是评估人才,为政府用人提供实践依据。中正的评价要从家世、品、貌三个方面对商品进行总评。产品分为上、中上、上下、中上、中下、中下、中上、中下、中下、中下九个档次。九级可分为上品和下品两类。这反映了当时家庭、道德、才能的选择标准。

3.中国道地产品的第九个产品,叫做“土特产”,与考察选拔的官位紧密相连。等级决定了官位的大小,等级和官位必须一致。

4.按照惯例,中国正品第一人每三年调整一次。如果顺序不当,中正将承担责任。九品郑智制度在实施之初,从上到下都认真参与和对待,总体上实施得很好。它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名人操纵舆论导致选举舞弊的局面,使朝廷能够选拔一些有用的人才,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但后来宗族势力崛起,中央权威下降,主宗族逐渐垄断选举权力。弊端主要表现在钟政官员弃义、爱恨个人利益、收受贿赂、随波逐流,造成了“上品无贫、下品无族”的选举局面,使九品钟政制度完全成为保证贵族家庭政治特权的工具。

(四)科举制度

南北朝时期,平民中的地主突破了贵族家庭的限制,开始在政治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九品中正制不利于他们分享政权,于是在传统科举制度和九品中正制中萌发了新的科举制度。具体表现,一是按科目考试比重增加,二是考生可以自由参加考试。

科举制度正式出现在隋朝。文帝三年(583年)正月,文帝召集贤人。开十八年(598年)七月,设两科主考,分别是立志练纪的和心平气和干的。杨迪皇帝的伟大事业在三年内继续开设博士课程。科目中有临时的专科和相对固定的秀才、明静和进士科目。其中,以进士科的设立为标志,科举制度正式诞生。按科目来说,标准略宽,雇佣权在中央控制之下。科举考试的核心变成了自由考试和科目设置考试。录取标准完全基于试卷、声誉和声望等。,这些都不再是主要依据。这使得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打破了贵族家庭对士人升迁道路的垄断,开启了平民地主参政的道路,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继续推行这一制度,并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使之成为士人升迁的最根本途径。从以推荐为主的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度向科举制度转变,是中国古代取士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在科举制度下,选士有相对固定的标准,士的真才实学成为录取的基本条件,为中小地主和知识分子提供了升迁的机会,从而打破了精英对选举的垄断,增加了整个统治集团的活力。唐朝政治强大,经济繁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繁荣。唐代科举制度作为当时的一种先进制度,对周边国家影响很大。朝鲜、日本、越南都有移植,并长期实施。当然也要看到,在专制统治条件下,科举考试本质上是一种拉拢和麻痹知识分子的手段。知识分子将全部精力投入科学领域,自然无意过问现实政治,这就消除了他们可能对统治政权构成的威胁。唐诗“唐太宗真长远,使英雄老去”,可以说一句话道出了其中的玄机。

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不断变化完善。随着明清专制统治达到顶峰,科举制度也因为八股制度的正式确立而达到历史顶峰。当时对经学、书信、法令、经学、时事政策的考试,都是用八股文来表达的。这种文体是从宋代的儒家经典演变而来的,必须以占主导地位的口吻来做,所谓“代圣人之言”。全文由十天排期组成,称为“造意”,分问题。承题、发言、人力、起股、中股、后股、扎堆股、下跌或收盘等。,其中起、中、回、束为论述部分,其下有两条对应的股,故称“八股文”。由于科举考试的成败完全取决于八股文,所以八股文的写作成为明清教育的核心内容。八股文形式刻板,法度苛刻,严重束缚了士人的精神和思想,对明清社会产生了极大的毒害作用。这说明科举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

科举制度自隋朝建立以来,其内容逐渐丰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最基本的法典制度,不仅对中国历史,而且对东亚各国的官僚制度和近代西方文官制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近代中国,科举制度本身的弊端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它对中国教育和中国社会的有害影响也越来越严重。于是,在晚清改革思潮的激烈激荡下,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