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的立法指导思想?
1,法从君出,君任意。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使皇帝成为拥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至高无上的主人。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自称始皇帝,将“天命”改为“制度”,“政令”改为诏书,使之成为最有效的法律规范。同时“白天破狱”“晚上管书”,把行政和司法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因此,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是秦朝立法和司法的首要原则。
2、依据法律,严惩不贷。
“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从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出,秦始皇执政后,将法令推到了治国的最高位置,长期的法治使得法令在秦朝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权威。
秦统治者在提倡“以法为本”的同时,也将“重刑”原则推向极致,对全国实行前所未有的严酷刑罚。历史上,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式之残忍是其他朝代所不能及的。“法治”和“重刑”也是秦法制的基本特征。
3,治术,皆有法。
为了实行“法治”,秦始皇的统治者非常重视立法,立法范围不断扩大,法律规范也越来越细致。从现存史料来看,秦朝的法律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诉讼等类别,涵盖军事、外交、锦衣卫、社会保障、商业、金融、手工业、农田水利和司法诉讼等。
法式也是秦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4.法规统一,百姓以官为师。
为了使法律、法令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得以实施,秦朝鼓励并要求所有臣民学法知法,规定官员必须通晓法律,民众学法要“向官学”。这也是秦法制的特点之一。
扩展数据:
秦朝的经济立法;
第一,关于保护自然资源的立法。早在2000多年前,封建统治者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自然生态的规律,同时通过法律命令采取了精心的管理措施加以保护。
第二,农业生产管理。鼓励农耕,发展农业生产,是封建地主阶级早在改革创新时就倡导的事业。秦始皇登基后,农业生产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三、官办手工业管理立法。
1,产品规格(产品规格要一致;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秦朝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产品检验鉴定制度。
2、产品定额、劳动计算方法(根据季节、工种、性别、年龄、熟练程度等不同方式计算产品数量)。
第四,市场交易管理立法。
1,出售商品要明码标价。?
2.比价与货币的使用(秦朝时有三种货币,分别是钱、金、布。三者之间有一定的换算比例。
3.农业生产管理中度量衡立法的使用和管理。
秦朝作为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经济规律肯定有一些片面性,有利于地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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