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分析。

政府采购制度已经诞生了200多年,是西方发达国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在中国,这一制度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十年来,政府采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法律制度、监管制度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在立法、采购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一些漏洞,与国外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还有很大差距。2007年,中国启动了加入WTO GPA的进程,这对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应该利用加入GPA的机会,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政府采购制度,否则一旦政府采购市场完全开放,我们将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本文从政府采购的理论基础出发,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找出了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本文的框架结构如下:第一章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介绍,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首先分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然后介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概念、特征、原则和模式。第三章首先回顾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然后描述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最后重点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法律制度不完善、采购规模小、地方保护主义、采购组织混乱、采购人员素质低、腐败现象频发、与国际规范和制度脱节。第四章是国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通过对美、英、日三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考察,可以得到其对我国的启示:健全的法律体系、透明的采购流程、完善的采购程序、专业的采购人员、适度向国内市场倾斜以及根据国情制定的制度。这些启示对于解决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第五章是全文的结论。针对前文分析的问题,本章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结论是,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亟待改革和完善,应从法律规范、自身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入手。法律规范是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自身制度建设包括采购程序的规范化、采购机构的建立、采购人员素质的提高等。应以国际通行规则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此外,采购规模的扩大,地方保护主义的消除,也与其自身的制度建设有关。监督机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全方位、多元化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