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的历史

19世纪中期,英国出现了一场宪政运动,主张男性不分种族、阶级,都有参与政治选举的权利。19世纪民主运动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党人,尤其是北欧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党人,使用了“平等投票权”的口号。普选运动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运动,目标是将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种族。而女性的普选权或投票权、选举权等等,直到19年底,20世纪初才被重视。最早的普选运动发生在19世纪初,重点是降低选举所需的财产条件。许多社会最初对选举权有种族要求。例如,非白人不能在种族隔离的南非投票,在1994的多党选举后结束。在民权运动之前,美国南部的黑人只有理论上的投票权,但有很多手段阻止他们实现普选。三k党在美国内战后成立,主要是为了要求强制阻止黑人投票。有些普选制度实际上排除了一部分人投票。比如拒绝承认犯人选举权的人,精神病患者。几乎所有的司法系统都否认非公民居民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权。从普选的历史来看,虽然各地或多或少存在制度问题、人为黑幕和腐败现象,但普选仍然是对大多数人最尊重、最公平的方法,是文明的象征,也是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