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建制的演变

西汉时期,郡域属宜州郡刺史丧国。

东汉永平十二年,设立永昌郡。

三国时期属永昌郡永寿,今耿马、不畏,今保山,两郡分两辖区;南北朝时期,属永昌郡。

隋朝隶属南宁总政蒲部。唐初属建南路金牙部。

南诏,属永昌节度,唐封川,今凤庆管辖。

五代十国时期,属大理永昌府。

宋代,大理国永昌府广益府隶属于郡县版图。

元朝属大理金牙宣威部属地,下辖清甸县、镇康路湾甸州、大理路永昌府。

明初,属于永昌府和顺宁府。明万历十三年,设右甸地卫所,二十六年,建右甸城,三十年,戍守土千户,划归顺宁郡。

清初沿袭明朝统治,历时十一年,设置了游殿体验处。

民国元年至9月22日,先后有“顺宁县右甸县府”、“顺宁县第四区”,县属保山、顺宁两县。

1919(民国8年),设立顺宁县为右甸县。

1933 10(民国22年)经云南国民政府批准,将保山,原永昌府、顺宁县,现凤庆县划分为与两县相邻的部分区、乡,并采用永昌府、顺宁府名称的第二个字,称为“昌宁”。

1950 65438+10月25日,长宁和平解放,隶属云南省保山地区行政公署。

65438年至0956年,保山地区并入德宏州,昌宁相应划归德宏州。

1963年,恢复保山地区,长宁划归保山地区。

5438年6月至2000年2月,保山撤地设市,昌宁自此隶属保山市。

1997,长宁县面积3888平方公里,人口32万。辖2镇12乡。县政府设在尤店镇。

2005年,昌宁县撤销大冰镇和尤店镇,合并组建田园小镇。昌宁县镇政府进驻县城关庙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