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

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成立于8月1975,鸟岛管理站成立于6月1976。管辖面积761公顷。

1984,保护区管理机构由科级单位升级为县级建制,成立青海湖自然保护区鸟岛管理处。

1985年5月2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青海湖自然保护区鸟岛管理和保护的通告》,确定鸟岛管理和保护区范围为“鸟岛(又称小西山岛、蛋岛)、海西皮岛、沙岛周边半径5000米以内的地面和水域;海心山和三块石周围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地面和水域;长泽、泉湾和布哈河的幼鸟觅食区和天鹅越冬区;布哈河5千米以上桥至湖入口处的雌鱼繁殖区;湖周围其他有鸟巢和栖息地的区域管辖面积为5.36万公顷。

1992由中国政府申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9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09号),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8年7月7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编发[98]57号),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东起东湖路、西至西湖路、北至青藏铁路、南至109国道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和管理,重点保护鸟岛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