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国有信托公司

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为了特定的目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金融制度。它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第二,信任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或遗嘱的约定,为自己或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权利转让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对其收益进行处分。

第三,因为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差别很大。历史上对信任有过很多不同的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对信任的定义还没有达成一个完整的认识。

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于2001(辛巳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完整地定义了信托的概念: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权利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2001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

5.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的财产。信托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货物、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和商标、声誉等。,甚至还有一些自然权益(比如生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设了一种自然权利)。

6.信托报酬是指信托部门作为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后获得的报酬。信托回报主要是手续费的形式,但存款和贷款也有少许区别。信托报酬的数额,根据受托人付出的劳动量和受托人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