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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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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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将其确定为基本国策,2001年成为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不是政策了!

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等。,具有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主要意义,从而防止人口过快增长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进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独生子女政策

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 65438+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实施4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9年3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特别是世界人口年1974以来,许多国家的政府。其中,许多人口增长过快的发展中国家主张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根据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人类生产进行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稳定,卫生条件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加上人口增长长期得不到适当控制,人口增长迅速。世界上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称为人口大国,而中国到1995年2月654.38+05日零时已达6543.8+02亿,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将相关规定写入宪法。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计划外人口增长得到控制和扭转。据统计,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有超过2亿人出生。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每年净增人口仍然很大。因此,计划生育将是中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调控人口出生增长,以实现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人类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为了适应客观条件和自身发展,在家庭和社会中调节生育的行为。

(1)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和数量,以满足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2)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如一个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出生人数和生育目标,即有计划地调整人口发展,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物质资源生产与人类再生产相适应的原则,结合中国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自1978以来,计划生育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了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

一、1953到1961年:节育阶段。

建国初期,在这个阶段,中国的人口增长基本上是自发的、无计划的,出生率不断提高。随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生育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盲目增长与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提高,大大降低了死亡率。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节育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此期间,中国领导人已经意识到中国人口众多的事实,并逐渐意识到控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中国日益增长的人口问题对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至1969:推广计划生育试点阶段。

在经历了上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后,中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65438年至0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接近7亿。这种盲目的人口增长再次引起了政府的重视。1962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计划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逐步由计划状态走向计划状态。”这是制定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标志性文件。从65438到0964,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类似的计划生育组织也在一些地区成立,尤其是在城市地区。这也是建立相应组织推动中国节育的一种尝试。

三、1970至1980:倡导“晚、少、少”生育政策阶段。

七十年代,在周恩来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开展,并明确提出“四五”期间力争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左右,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下。这也是第一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人口控制目标。1973 65438+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了“晚、少、少”的生育政策。65438至0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四、1980至今:现行生育政策的提出、完善和稳定阶段。

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尽快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与此同时,* * *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中国人口增长致党员和* * * *全体团员青年的公开信》,号召党员带头执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次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确立了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实施。

现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是具体内容不断完善,政策不断制度化、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