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忘?
遗忘是记忆丧失的一种,是指已经记住的材料再也认不出来或者回忆错了。
遗忘可分为暂时遗忘和永久遗忘。前者是指遗忘,记忆在合适的条件下是可以恢复的。后者指的是遗忘,不重新学习是不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是保持的对立面,也是巩固记忆的条件。如果不忘记那些不必要的内容,就很难记住和还原那些必要的材料。
临床表现:
1.顺行性遗忘
就是想不起自己在发病后一段时间内经历的事件。忘记时间和生病同时开始。
2.逆行性遗忘
就是想不起发病前某个阶段的事件。遗忘可能是完全的,也可能是部分的,但大多数只涉及很短的一段时间。
3.进行性健忘症
主要见于阿尔茨海默病。它的巨大影响不是直接的识记和保存,而是识别和记忆,即患者出现健忘症,伴有日益加重的痴呆和淡漠。有些患者既有逆行性遗忘,也有顺行性遗忘,还可以看到从一种到另一种的过渡,见于颅脑外伤患者。
4.心因性遗忘
它是由一次沉重的创伤性情绪体验引起的,而发病的原因往往与患者犯了一些严重的错误或罪行有关。遗忘的内容仅限于与一些痛苦经历相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