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问题的根源和性质
港澳台问题的来源和性质如下:
一、港澳台问题来源:
1.香港问题的由来
1842中英条约的签订把香港岛割给了英国;1860中英签订《北京条约》,把九龙1师给了英国;1898年《关于扩大香港边界的专文》将新界租借给英国,英国占领了整个香港地区。
2.澳门问题的由来
1553-1557,葡萄牙人以“借地干淹货”为借口,通过贿赂明朝官员夺取澳门;1622 1887清政府被迫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同意葡萄牙“永久管理澳门”;
3.台湾省问题的由来。
元朝:设澎湖巡检司;1624年,荷兰殖民者占领台湾省,导致台湾省第一次分离。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省,台湾省回归祖国。1683:康熙统一台湾省,1684成立台湾政府;1885:中法战争后在台湾省建省。
1895甲午战争后签订《马关条约》,台湾省割让给日本。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光复,重回祖国怀抱。
1949人民解放战争后,国民党从台湾省撤退,第三次将台湾省从大陆分离出去,成为中央人民政府下的地方割据势力。
二、港澳台问题的性质:
前两次分离是民族矛盾造成的,第三次分离是阶级矛盾造成的。重点强调:台湾省问题与港澳问题的本质区别:港澳问题属于国际关系问题;台湾省问题属于中国内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中,港澳台工作呈现全新格局。面对“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台湾省事务的严重挑衅,我们坚决开展了反对分裂和干涉的重大斗争,展示了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的坚强决心和强大能力,进一步掌握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主动权,进一步巩固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格局。
我们提出了新时期解决台湾省问题、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的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