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边边对清朝的统治

清朝对东北的封锁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特殊政策。就其核心而言,无非是满清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但同时,由于他们在统治阶段是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的代表,在执行这一禁令政策时不得不权衡国家和民族利益之间的得失,甚至不得不做出一些妥协,导致清朝在执行这一政策时有紧有松,有时甚至出现被封杀的现象,只是乾隆皇帝屡禁不止。原因众说纷纭。但通过对大量史料的分析,笔者认为禁止解决八旗生计,禁止举旗东北开荒,是一个重要原因。

1644年,清军入关后,开始封禁东北,设置边墙。因为边墙是土堤,上面种了柳条,所以也叫柳条边。按照建设时间的先后顺序,分为老侧和新侧两部分。顺治年间,旧边疆分段修筑。据《刘辩经略》记载:“(老边)西起长城,东至船厂(今吉林省吉林市),北起威远堡(今辽宁省开原市),南至凤凰山(今辽宁省凤城市)。有二十一个侧门...每个门都有一个苏拉张静的成员,一个笔附成员和十个盔甲。”全长1900里,属盛京将军管辖。

清政府在东北设置边墙和关卡,划分边界内外,以限制内地汉人、朝鲜、蒙古人等到边界外采参、狩猎、耕种。如需进入境外禁区,必须持有当地政府印制的门票,限时限人。康熙十六年(1677),清政府先后在今辽宁省修建了两侧城墙,称为新边,归宁古塔将军(后改称“吉林将军”)管辖,周边一千多里,成为“中禁”。严禁停止向东北输送罪犯。

然而只有乾隆皇帝屡禁不止。乾隆元年四月,下令停止向东北输送俘虏。“犯了送犯人罪的,应该送到各省烟雾弥漫的地方去。”乾隆三年十一月,在鄂尔泰等人的要求下,将东北较为重要的卫元宝等六名文员改为武职,以加强边疆的巡逻能力。次年10月,应韩光基要求,刑部右侍郎、工部右侍郎索铸等。,守口如瓶的官兵奉命严查进出山海关的旗人。乾隆六年五月,明令禁止吉林、博杜纳八旗官兵招人务农。

办事不利,严惩官员。

乾隆十一年正月,因奉天流民案处理不利,清政府严惩奉天知府。他的罪状是:“霍陂任本府知事数年,各郡居民不准取保候审,也不准回国,也没有检查。经过讨论,通过海关的人数增加了47000多人,聚集了利益。这是一个通过命令建立限制的例子。提督既没有扎实处理,也没有告知不做的原因。真的是懒得玩。请将霍备释放回京,交与本部商议。同时告诫奉天将军“同处难辞其咎,但刚到没多久,旗人居住的地方也没有流动的人。将军复职后,应会同地方官员任命他为速度委员会。"

鉴于盛京等地外来人口过多,乾隆帝劝军机大臣等人:“盛京、吉林是朝兴之地。如果听难民混杂的地方,和东北的风俗不一样。但盛京长期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逐渐聚集。如果被驱逐,他们就失去了生计,所以就通过设县来管理。吉林与汉朝不相连,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今天听说难民越来越多,就给富森发了消息,要查清楚,处理掉,并且永远禁止难民入境。”第二年,乾隆皇帝又下令降低调门,禁止对流民不利的吉林将军富春和额尔德孟额。

相对而言,雍乾时期,由于大规模战争的减少,八旗得到了充分的休整,牙齿越来越多。同时,这也给他们带来了严峻的生计问题。根据八旗制度,旗人除作为官员和职业军人外,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但是,“甲不可能无处不在,但也不是学者、农民、工人、商人、军人或平民...所以他生日皱着眉头,也没什么事。”更严重的是,除了当兵,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渐渐浮华。这对日益艰难的生计无疑是雪上加霜。从而使八旗原有的生计问题更加严峻。正因如此,乾隆皇帝把红白喜事赏银、不定期的“赏赐”、增加俸禄、增加养兵人数、升汉军旗定为规矩,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结果适得其反:“加马甲,护军,催兵,养兵,每年薪水收入不下几百万。国家已恩举八旗,这是最好的,但旗人生计仍有不足。”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加严重。乾隆年间,驻福州的汉军与水师营的汉军甚至发生了“争马干音”、抗训的斗争。而且有大量的事件,正直的旗手为了生计逃离国旗。1741年,宁古塔将军报告说,乌拉旗有“许多可怜的逃亡者”。鉴于此,1 74 3年,清政府被迫制定了《逃旗法》。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亮出自己的旗帜。1745年,只有8起“逃案,包括山海关在内,有250多起”。这说明八旗的生计问题是当时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

荒地的东北是封闭和收紧的

东北流民与渴望东北利益的旗人之间难免产生矛盾。为了保证旗人在东北地区享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严格的禁制成为其唯一的解决办法。但是,旗手和难民都是中国人,厚此薄彼是不合理的。所以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半隐半现。但从大量的史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大致脉络,往往每一个禁旨之后都会有一个解决八旗民生的政策。

乾隆元年四月,乾隆皇帝下诏:“黑龙江、宁古塔、吉林乌拉等地,若遣走罪犯,必有大批土匪在那里出没,恐当地百姓渐生疾病。我后来想,满洲犯法,该送走的,还是要送出黑龙江等地,把那些汉人犯了送走罪的,送到各省乌烟瘴气的地方去。”既然罪犯有害习俗,为什么不干脆禁止?是不是只有汉族犯人危害最大?显然不是停止送人的真正原因。并于次年六月,以“(汉人罪犯)伊等原驻口外部队——)为奴,听说那里的士兵有书用,颇有实力”,所以收回了性命,只因事关八旗生计。但这之后没多久,就出现了“黑龙江屯庄、呼兰李庄四十村”,盛京丁琪被选中带着家人一起走。这位官员为首都建造房屋和家具,并给一个村庄60英亩和10英亩的土地,每六英亩两桶种子,六头牛和口粮。温得和恩杜图也是如此。官地缺失的地方,将旗帜纳入书中,禁止官占。“想必,停止派遣罪犯和禁止满洲与这次开垦有关。

乾隆六年后,乾隆皇帝以影响当地旗人生计为借口,下令严禁禁区旗人招人租种。他下令:“在贝图纳,除了现在,不准招人。和官兵一起开垦荒地,或者做牧场。”这次更是严禁,不仅让禁区内的旗手有田可耕,还“应侍郎梁的要求,将八旗闲置于车旁,以广为生。阿里周奉命前往奉天,满足异地需求。在吉林、宁古塔、博杜纳、阿勒丘卡、三星、珲春、长春,万物皆耕,穷而无力者作官贷。”有了这个优惠政策,就会吸引闲置的条幅来定居田地。

此后乾隆皇帝不断移旗开荒,也是严令禁止。在《拉林》中,“乾隆九年从京都迁到闲满,分土坝屯和巴尔屯。乾隆十年后,满洲二百五十户从京都迁来与二屯同住。”于乾隆重申东北十年禁绝,督促地方官员解决现有流民。

再禁又教育一举两得

乾隆十五年,又禁止流人。乾隆十九年冬,“三千满洲兵移至京师,定居阿列克丘卡等地”。第二年,他开始准备把北京的三干户搬到拉林定居。二十一年,五百户闲散满洲人从北京旗迁入阿列克丘川壕巴屯居住,次年,五百户迁入阿列克丘川浑巴屯。24年后,北京旗500户居民搬迁到林火集莫巴屯居住。并且从乾隆三十二年开始,不断向拉林、阿列丘卡转移北京旗开田。

乾隆四十一年又禁,第二年又禁不利地方官。但乾隆四十二年“大凌河西北杏山松山富庶,闲散宗室迁,三顷土地,半官半自修,盖屋编寨助其种子”,使闲散宗室定田,解决生计。此后,乾隆千方百计通过加税等措施迫使现有流民放弃所占土地,并试图通过退出耕地解决八旗生计。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乾隆皇帝说:“索诺穆策令:‘今发现流民私耕亩地,宜租银,设纳诺号旗仓。如果有怕付出太多的,就回到原来的地方,把土地交给旗民耕种。按照红宝书的例子,绝不允许民间私耕官田。如果旗人不种,却暗中命令百姓耕种、出租,照常受罚,仍然把土地收回给官方。索诺姆·凌泽还在做。”同年11月,他告诉尸部:“索诺穆·凌泽等人经难民调查,私自耕种了数亩土地,仿山东支后将给予10%的优惠。应该这样处理。满洲里流民私种亩,极大地妨碍了这里满洲里的生计,所以要根据内地的规定,增加杜流民占有的种子数量。而且,播撒亩地可以使满洲耕种,既有利于旗民的生计,又可以学到耕作的劳动,不忘旧俗。“因此,其禁止的动机是欲盖弥彰。

乾隆五十五年禁酒令也是如此。据《清史稿》记载,“五十五年,奉天奉命从英场出发,止于杨洋一侧。市旗无田者,除留在围场参山外,发肥配给,并禁止流民出口私耕,但仍长期编制。”从史实来看,很明显,乾隆皇帝是想通过禁绝来保护东北土地不被民占,为他移旗开荒提供便利条件。而且嘉庆皇帝曾经继承过他的衣钵。嘉庆十六年,禁之。十七年,他将旗移至双城堡开荒,以解决八旗生计,达到“耕者有其田”的效果。然而,这一禁令政策本身在制定之初就注定了失败。除了民间走私和官员失职腐败等因素,就连乾隆皇帝本人也不得不在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冲突中不断做出妥协,有时甚至不得不解禁。比如乾隆八、九年,天津、河间遭受大旱,大批灾民涌向关外禁地。为了保证京师的稳定,他不得不默许灾民出关吃饭,并在乾隆八年六月告诉守口如瓶的官兵:“今年天津、河间比较干旱。听说两府的无业流民听说口外的雨混的不错,都去吃饭了。离开喜峰口、古北口、山海关的人不少。如果每个关口的官员还是按例封锁出口,伊拉克和其他人就在原地失业,不准离开家。他们害怕穷人,他们更不好意思。比如穷出口商穷,就不用出门。但是,最好不要让公众知道遵守法令而无力帮助伊拉克的情节。如果说了,会被大众知道,怕穷人拉帮结派把自己扔出嘴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会详细通知边境官员。”这种妥协加上滥用,最终导致了难民变得太大而不能倒的问题。但由于八旗人口众多等原因,迁旗开荒失败。

但无论如何,这种禁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北的深入开发,造成了边疆的空虚,为朝鲜半岛人民日后穿越耕种和俄国入侵提供了机会,禁绝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