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发展历程

2004年,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于2004年4月18日成立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内有自己的总部。同时,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6月底,已成立4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39家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全面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0年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427.96亿元,比改革前(2003年末,下同)增加5028.34亿元,增长209.55%;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249.34亿元,比改革前增加3446.47亿元,增加191.17%;不良率1.66%;2004年至2009年,* * *实现税前利润407.89亿元。

从2004年到2010年,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带领全省农村信用体系81家成员银行、近4000个网点、40000多名员工,传承浙江农村信用悠久的历史文化,承载壮大浙江地方金融业的光荣梦想,秉承与“三农”和中小企业一起成长的经营理念,积极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在做出自身成绩的同时,截至2010和10年末,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7673亿元和5497亿元,经营效益在全国农村信用社中位居前列。

经过不懈的努力,秉承* * *共成长的理念,六年多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在促进地方经济特别是“三农”经济发展的同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成为我省服务覆盖面最广、机构数量最多、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最专注的地方金融机构。其营业网点遍布全省各县(市、区)、乡镇和较大的村,存贷款规模分别居全省银行业第一位和第二位。其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在全国各省区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中排名第一。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正逐步向现代农村金融机构迈进。

春风涨帆再扬帆,齐心协力再创辉煌。面对新的战略机遇和挑战,浙江农信社将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一路两革命”(走做强做优之路,推进“战略转型革命”和“科技信息革命”)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诞生。

2003年8月,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改革试点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向国务院报送了《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组建方案》。65438年2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至此,我省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律,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组建省农村信用社。省农村信用社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承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我省决定组建省农信社后,筹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序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成立了以省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省农信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备考方案;三、召开省农信社发起人会议,签署发起人协议,认缴省农信社首期注册资本出资;四是申报编制申请;五是研究制定省农信社章程,起草创立大会其他文本,按相关程序推荐,确定班子人选,筹备创立大会。经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成立大会、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农信社第一届董事会和主任、副主任,报银监会审批省农信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4年4月6日正式成立。组建省农村信用社是我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实行“四自”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使我省农村信用社有了自己的总部。省级农村信用社的成立是我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省农村信用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展开,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如成立农村合作银行、一级法人、继续规范县联社和信用社二级法人制度等。根据工作计划,要求确保今年拟设立的25家农村合作银行中的10家,争取15家上市;42家统一法人协会和13家二级法人协会要全部完成改革规范任务。萧山、南浔两家农村合作银行于2004年8月26日正式开业。7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得银监会批准,3家统一法人协会获准开业。二级法人规范化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截至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2649.38亿元,贷款余额6543.8+0980.3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674.24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5.93%。在改革中,浙江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明天会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