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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淑丽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发布日期:2008年9月-1

改变了欧洲足球历史的博斯曼法案

1876,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蓝加盟英格兰俱乐部是足球史上最早的转会。转会的流行促进了职业足球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在90年代初的欧洲足坛,转会制度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但存在两个壁垒:一是当球员从一家俱乐部转会到另一家俱乐部时,即使球员与原俱乐部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买方也要向卖方支付转会费作为补偿。其次,国家联赛和欧洲俱乐部杯比赛的外援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1990年4月,效力于比利时RFC列日足球俱乐部的球员让让?马克?博斯曼与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了。俱乐部告诉博斯曼,如果续约,他的年薪将被削减60%。博斯曼拒绝接受,主动提出转投法国俱乐部敦刻尔克。但敦刻尔克俱乐部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博斯曼转会失败,被列日俱乐部根据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罚为“无薪且不得为列日以外的任何球队效力”。

1990年8月,博斯曼在比利时列日第一地区法院起诉列日俱乐部和比利时足协,称现行转会制度侵犯了他自由转会至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权利,要求废除该制度并索赔。法院判决博斯曼胜诉,但列日俱乐部拒绝执行判决。博斯曼再次提起诉讼。6月,1992,列日第一地区法院将案件移交欧洲法院审理。列日俱乐部和比利时足协联合向比利时最高法院提起反诉,被驳回。

为了保持行业传统和自主权,欧足联在国际足联的支持下多次游说欧盟理事会。但欧盟法院明确表示,欧盟基本法《罗马条约》第48条规定,“为了消除因国籍而造成的工资和其他工作条件的差异,承认欧盟内的劳动者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和其他行业一样,职业足球也受此规定约束。1995 12 15,欧洲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欧足联现行的球员转会规定和限制俱乐部外籍球员数量的规定违法;拥有欧盟国籍的球员有权在合同到期后自由转会到任何欧盟国家的其他俱乐部,无需支付任何转会费。这就是著名的“博斯曼法案”,欧洲足球的发展进程被大大改变了。

博斯曼法案的积极作用是保护球员的基本权利,让转会市场更加自由。然而,在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日益明显。

少数大俱乐部凭借博斯曼法案垄断了转会市场,用天价薪水从其他俱乐部吸引优秀球员。在获得自由转会权的同时,球员对原俱乐部的忠诚度降低,甚至贪婪,在经纪人的诱惑下抛弃老东家“叛逃”。处于较低地位的中小俱乐部,失去了转会费这一重要经济来源,失去了精英,失去了成绩,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收入锐减,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俱乐部不愿意培养本土年轻球员,斥巨资购买名宿,尤其是持“欧盟护照”的外援,以至于各国国家队的青训体系难以为继,而俱乐部比赛中却出现“国际列”的怪现象。这些投资都转嫁到了球迷身上,各国足球比赛的门票价格已经比十几年前高了很多。看球似乎越来越像一种奢侈的娱乐。球迷们担心足球从一项穷人运动变成了贵族运动。人们惊呼:“足球正在被金钱吞噬!”

如今,欧洲足球界普遍认为博斯曼法案阻碍了足球的发展。欧足联多次讨论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欧盟坚信欧盟法律不可违背,甚至要求欧足联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双方漫长而艰苦的博弈还在继续。

详见/law/plus/view.php?援助=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