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购令的发展历程

2010年4月30日,北京发布“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2010年9月29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已实施“限购令”。9月29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新国五条”,随后更多城市发布限购令。广州限购令6月65438+10月65438+5月正式公布。

2011 1中国24个城市发布“限购令”,限制已拥有住房的家庭购买新住房套数。国务院办公厅26日再次发布楼市新政,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数量将进一步扩大。

2011 65438+10月25日,全国已有24个城市发布“限购令”,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海口、天津、杭州、苏州、温州、南京、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大连、兰州、宁波。其中,7个城市在2011年后发布“限购令”。

2011 65438+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7日公布了通知全文。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内严格制定并实施住房限购措施。

根据通知,1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原则上仅限于已拥有1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一定年限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一定年限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销售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

通知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高、上涨过快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业内人士预计,国务院楼市新政将全面升级地方政府的“限购令”,并进一步扩大范围。基本上所有一二线城市都会限购,部分三四线城市也会限购。已经有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也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限购更加严格。

20111 2月,住建部通知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于20110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应在到期后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此外,住建部还向地方政府通报了一系列主题,包括对已出台的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般不做“定向调整”,继承楼市调控政策的衔接。

2011,48个城市发布限购令,其中36个城市没有给出执行期限,具体期限的城市有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其中,除南宁截止日期为2065438+2002年2月29日外,其他11截止日期为2011、65438+2月31。

此外,这些城市的限购政策差异很大。最严的是北京限购五年,最松的是衢州本地户籍只限购第四套房;部分城市只对主城区限购,如广州、珠海等。2065438+2004年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取消楼市限购令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打破限购的城市。

2065438年8月1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意见,取消楼市限购令。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合肥购房(商品房、二手房)无需提供家庭住房信息证明。

201465438 10月30日下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媒体公布,自2014101起,南宁市不再将居民拥有住房套数作为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资格,购房人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办理相关事宜。

2016 4月13日,珠海住建部信息网发文,表示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停止商品房项目“90平方米以下占全部户型70%”的要求。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