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陕航买房,可以过户吗?

转移程序:

1.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应当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和土地使用证原件。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赠与的,应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人亲笔签名的协议、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记应提交国土规划部门的建房批文。

4.土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土地所有者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换发新证书,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换发新的。

5、买卖分案、继承分案、赠与分案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到局办理。

6.除上述材料外,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