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案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1994 10 6月16日,当时还是武警学校学生的孙等人,驾车带着4名无业青年,在昆明市环城南路强行将2名女青年拉上车,开车送到呈贡县城距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实施轮奸。
1994年10月28日孙被提审,1995年4月4日被逮捕,1995年6月被取保候审。经过审判,他没有被投入监狱执行(也没有发现完整的法律程序;只是办案警官3月27日在盘龙区看守所看到一份保外就医手续,1997)。
1995 65438+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有期徒刑2年。
1997年4月的一个晚上,孙在茶园楼宾馆908房间强奸了16岁的少女宋。6月1日,孙在昆明茶园楼宾馆906室有他人的情况下,不顾张某某的反抗,当众将张某某强奸。6月5日,孙在茶园宾馆906室强奸女学生波某某。
17年6月6日晚,在星少宾馆301房间,孙欲强奸幼女张某,张某拒不服从。孙命令和冉植对张进行严重威胁,并强迫张呆在房间里不准回家。
1997年7月,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发现孙是一名本应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警方打电话给孙的母亲,她说:孩子回四川老家了。
根据《中国法律年鉴》,在65438年至0997年的8个月期间,孙及其团伙至少犯下了8项罪行,包括强奸、故意伤害、强行猥亵妇女和挑衅。
1997 11 10月7日零时许,孙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为让17岁女孩张某某说出其堂妹张某平、男友王某清的下落,将张某某及其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温州KTV包房内。
孙等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对张某某轮流拳打脚踢,用孙购买的竹筷子、牙签刺张某某的胸部,用烟头烫张某某的手臂,用牙齿逼张某某咬大理石茶几,用肘部击打张某某的头部。次日上午,孙等人将张某某、杨某带至昆明市本好生娱乐城啤酒屋二楼,在公共场所对张某某、杨某进行殴打,再次逼迫张某某用牙齿咬大理石茶几边缘,并用肘部击打张某某头部。
凌晨4时许,孙等人带着张、杨来到昆明饭店门口。孙一伙又对张某拳打脚踢,致使张某昏迷不醒。被告人党、杨坤鹏(另案处理)也解开裤子,将尿液冲在张某某脸上。法医鉴定受害者伤势严重。
2.判处死刑
1998 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孙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严重强奸罪的剩余刑期为两年四个月零十二天。他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孙、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孙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未核准死刑,改为死缓。在孙服刑期间,本案启动了再审程序。重审后,原量刑大幅调整,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复活》
2008年6月27日,10,孙作为“互锁锁定防盗井盖”国家专利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该专利于2009年5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布。
5438年6月+2009年10月,孙从云南省第一监狱转到省第二监狱服刑,其中专利申请上报省第一监狱,获批后转到省第二监狱服刑。
2009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孙在母亲孙和继父李巧忠的运作下,开始向法院申请减刑。
2010年4月,孙的减刑申请获得法院批准,刑满释放。据了解,孙的大部分减刑是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完成的,最后在第二省监孙减刑两年八个月。其中被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发明专利,实际上只减刑了1年5个月,另外1年3个月是按照他平时的表现常规减刑。1997至11,孙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刑满释放。孙实际上服刑约13年。
4.变成“李林一”
2010,孙以“李”的名义在监狱外活动。
2011年8月,孙以“李”的名义注册了一家餐饮公司。
自2013以来,许多夜总会是以李和孙的名字注册和经营的。
2017年8月,昆都所有酒吧、娱乐场所因使用权部分调整关闭。后来,孙又在昆明等地开设了银河俱乐部和空间酒吧,但由于个人原因,他放弃了自己的生意。
据调查,昆明娱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名称为“李”的云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14之前,名称为“孙”的公司(云南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银河娱乐有限公司等。)都是2017和2065437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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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论
孙小果这两天又出名了。这个名字虽然是个恶名,但作为一个罪名,终究会走到尽头。然而,就在它第三次被捕后,一些和它打过交道的人,一些熟悉它情况的人,甚至一些和它有过节的人,都避而不谈,沉默不语。
没错,根据相关报道,这个名叫孙和李的人确实非同一般。他第一次被捕与此案有关。虽然他被判刑,但他从未被投入监狱执行死刑。两次被抓,在当地小有名气,又被重判。他还是在服刑期满前出狱,赚了很多钱。他没有避风...你想想,谁能怕这种进出牢房的人?
谁能确定他被捕判刑后,一定不会像以前那样东山再起?最可怕的其实是孙为什么没有被关进监狱执行刑期,为什么被从死刑改判为死缓,为什么被从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为什么连法理学计算的最短刑期都没有服完,为什么父母是公务员的刑满释放人员立马有了大把的钱开了个场地,建了个会所...
原因那么多,即使在目前足够强势的风头下,也还是一笔糊涂账。
如果说,在这种轰轰烈烈的行动中,许多纵容、包庇、开脱犯罪嫌疑人、罪犯的贪官被揭露、被处置,当初围绕孙案的糊涂账,现在依然是糊涂账,那么当年成就孙人生轨迹的环境,此时避波之后,也一定会时不时地产生孙、孙大国甚至孙硕国。
而这正是人们所担心和害怕的。从孙案长期以来引起人们关注的事实来看,当事人和有关人士一直遮遮掩掩,没有作出回应,因此担心和恐惧不无道理。由于这种模糊的态度和模糊的回应,人们很难对真正铲除造就孙的腐败土壤,彻底清理滋生孙的乌烟瘴气形成乐观明确的预期。
当然,实事求是地说,在这样的舆论焦点下,孙要想逃过眼下的劫难并不容易。然而,也正因如此,人们有理由担心,仅凭将孙绳之以法,是否就能为屡次逃脱法律制裁的相关人员开脱罪责。
同样,人们也有理由担心,那些帮他们下网的贪官,会让那些已经被处理或者因为其他事情自杀的人曝光,从而逃避查处。显而易见,孙每次都大摇大摆地进出牢房,就像一个商场里的成功商人。从案发现场到法庭,从教室的发明者到社团“李老师”,有哪些关节、程序、壁垒是常人可以跨越的,又有哪些是一个人可以做到的?
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相对完善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对孙这样的人已经不再有效,再也无法制止他们的横冲直撞。
如果不是正在进行的轰轰烈烈的行动,如果不是“2019年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督导组进驻云南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孙能不能入宫,人们能不能公开谈论孙、李与“李将军”的关系,能不能公开质疑孙前世的种种奇奇怪怪?
因此,把孙送到他应该去的地方并不是全部的目的。甚至,让帮助孙逃脱法律制裁的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也只是目的之一。查清孙案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案件,找出法律和司法过程中的设计缺陷,检讨容易出错的关节和节点,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贯彻,维护社会正义。(光明网评论员)
这些看似普通的基层执法者,就像藏在木头里的白蚁,随意践踏法律,滥用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给公众造成不良影响,一点一点地持续破坏着法治的公信力。“蝇之害,猛于虎”,孙案证明了“蝇”之害。
一方面,根据案件深入调查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流程中的漏洞,完善执行流程和规则;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及时公布详实的证据来打消公众的疑虑,修复公权力的威信,让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任越来越短。(人民网评论)
一群“小苍蝇”的力量如此之大,有罪的当事人三次两次都可以蒙混过关。无辜受害者的基本正义20多年没有得到执行,法律的权威被减刑的“潜规则”和程序漏洞所利用,司法尊严刚刚被一群“害群之马”践踏。
这太不可思议了,所以舆论的关注度不减,而且随着更多信息的披露,显然有更多的疑问需要澄清。既然包庇孙案的一些涉案人员已被处理,为何作为当事人本身的孙仍能逍遥法外多年,改头换面,直至被中央扫黄督导组和云南省扫黄办再次查出?
当孙的“关系”践踏法律案重新回到公众视野时,更多的问题需要解答,详细的调查结果也需要公布。网民对本案的关注,恰恰是在呼吁迟到的公平正义越来越早到来。这样才能让舆论看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公平正义是人民对法治的最高期待。公平正义不仅要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在孙一案中,公众舆论的迫切呼声可能要求有关方面重新考虑这两句话的含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