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历史上关于西藏的知识。

西藏自治区(藏语:?,藏语拼音:Poi Ranggyong Jong,Willie: Bod Rangyong Ljongs),俗称西藏,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首府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1]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北纬26° 50′至36° 53′之间,东经78° 25′至99° 06′之间,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00人。

西藏北部与新疆接壤,东部与四川接壤,东北与青海接壤,东南与云南接壤。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陆地边界长达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实行有效管辖。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西藏在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吐蕃”。自清朝康熙年间,这里就被称为“西藏”。1951 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3] 。9月9日,1965,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3-4]

西藏以其壮丽、神奇、壮丽的自然风光而闻名。它幅员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