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陕西回民起义的前因后果
同治元初,化州圣山10发生回汉之争,被视为同治复归之始。据陕西巡抚容英说:“这次化州回民买竹竿,汉人加价,互相争吵,造成伤害,回民被杀。当时被劝散后,想不到汉人晚上偷偷回村烧毁房屋,回民因此报复,汉人互相争斗,渭南大理一带兴起。”11圣山砍竹事件发生后,各方的反应以及事件后续的发展错综复杂,从中可以看出一个类似于之前频繁发生的冲突和摩擦的事件是如何一步步脱离原有的发展轨道,逐渐激化的。
战斗结束后,逃到渭南的惠雍首先采取“上州告状”,即试图通过官方途径讨回公道,但结果显然不尽如人意。事件中,化州周知普瑶以回民越界砍竹为由,“痛惩砍竹者”。后来,受害人惠勇上诉到户籍所在地渭南县。不料渭南“命曹世和不讲理,反以荷派辱之,致生怨恨”[3](P216)。至此,回民通过政府解决问题的企图彻底失败。此后,汉族人李发源和回族人马里出来讲和,农村已经形成的解决类似矛盾的机制开始运作。没想到,就在双方沟通的时候,渭南首长张英兰、州府首长白祥胜等人以抓捕回民间谍为借口,杀害回民17人。此事使回民“更感不适,渭水沿岸各村回民赶回家渡北。”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虽然还没有完全脱离处理回汉矛盾的一般轨道。但与过去相比,一些导致或预示局势逐渐恶化的迹象或表象已经开始出现。
一是谣言开始出现并迅速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民众的恐慌也随之而来,并逐渐蔓延。刘东野的《任旭化州之变传》记载,受伤的惠雍向化州政府申诉,知府蒲瑶公开宣称“落后伤汉十倍,汉伤惠十倍。”自清朝以来,地方官一直偏袒汉人,在低级诉讼中打压回民,这是事实。但化州是回族聚居的地区,数量庞大,人口众多,影响力相当大。作为化州一州,蒲瑶不会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在处理涉及诉讼的官司时,至少要照顾到轻重缓急,利弊得失。所以当圣旨称之为如此狂放不羁的话,就显得过于夸张了,其中不乏言情的成分。李《哀怒书》记载:“渭南回民在化州买竹竿,汉人伤之,官不延理,以汉人为主。有谣言说‘杀回民不需要经过官方’。这时候回民也听话,不要少动。”[13]从上面的对比可以发现,虽然刘和李对同一个圣山砍竹事件的描述有明显的差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导致事态恶化的谣言已经出现,“一个一个伤害汉人,十个一个伤害汉人”的谣言与“杀回民不经过官方”的谣言如出一辙。
第二,韩乡团开始编织借口,任意抓人杀回。在乡村社会,佛教的今生来世观念根深蒂固,人们敬畏鬼神和生死。所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制度,有一系列格式化的程序。乡团开始随意取人性命,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谣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乡团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态的恶化。李指出,“的建立就叫混乱。推原由,好人怕事,从来不闻;有本事的人高兴,争先恐后。他假装是应永的领导人,吓唬他的邻居并寻求帮助。还有流氓流浪汉,每天领口粮,一群就有几百个。抢劫成了家常便饭,此风一炽,天下事多。现在关中回民与汉人自相残杀,虽是回民之患,其实是汉人挑起的。”乡团的陋习由此可见一斑。乡团的这一举动,让事态的发展偏离了原本化解矛盾摩擦的正常轨道。双方试图通过和谈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被切断,双方对立和互不信任的情绪逐渐加剧,局势开始滑向恶化的深渊。乡镇团体随意杀害回民,说明当地政府已经无法完全禁止或约束这种违法行为,农村原有的运行体系和统治秩序已经开始瓦解。
接下来的几天,局势的发展一波三折。4月18日拂晓,“听到枪声,所有团瞬间反应,白泉近万人集结,特务找到了。”4月21日,太平军到达后子镇12,双方停战议和。他们一听到警察来了,瞬间就聚集了上千人,搜捕回民。他们没问就进去了,就是被间谍惩罚了。这说明化州地区原有的回汉杂居格局可能在此时已经消失,已经被完全切割开采。陕西兵太多,把原本单纯的回汉冲突变成了回民、乡团、政府、太平军四股势力交织的局面,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在此期间,出现了短暂的转机。在太平军兵不血刃的情况下,回汉双方一度停战和谈。但形势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逝。对于太平兵陕西,清廷表现出极大的恐慌,多次命令回民“保密以防不测,不得翻脸。”官方的态度给了乡镇一个最好的借口,回民勾结太平军的情节成为乡镇集团大规模屠杀回民的最好借口。
四月十九日,“捻匪逃至渭南赤水镇,华阴乡团亦聚华州,问惠与汉竹之争。然而,应永有流氓,他们突然想到抢劫回民,但很难戒掉。所以说回民必与匪为敌,必先除内忧,再阻贼匪。第二,中国代表团在艾奥瓦州找到了秦家村。.....声称“回民造反,先剿后洗”........................................................................................................................................................
秦家滩被烧后,汉人乡团怕回民之声被官府责难,便开始发帖灭之,说“陕西不留回民,天意灭之,回民被屠,烧回房中。”看到到处发传单,帮助粮食和士兵,不照着做的人还是会被勒令烧房杀人”[13]。据《秦难记》记载:“先是渭南刀客冯元佐,与赵、大理李在本县唱和,暗中发帖,说要敕令杀回民,无知者不知,信以为真。于是从潼关以西,所有来往的回民,不是被杀就是被杀,无一例外。”[14]郑的《旧雨集》也记载了此事:“渭南之变以来,一直有训练的人来辅助,飞布‘见退不留’,所以回渭南卖土货的人不敢回。“在回民中,还盛传‘三日两县公民之帖,灭我族’,又说在被俘汉人中也发现类似帖,谣言再起,彼此对立更加严重。
飞哨被毁后,民间流传渭南县赵老五“两天寻山”。赵老五是渭南县孝义镇的有钱人。赵老五给父亲过生日,邀请王宇村的人来看戏。没想到,惠和韩为了看一场戏大打出手,还卷进了一场官司。赵老褚向安汉宫行贿19人。他们在Xi安联,要“五天搜山”,五天之内把陕西的地方都洗了一遍,然后在金圣寺摆了一个和平宴[2](P200)。此外,民间还有“一百二十个汉人灭一个回族”的传言。总的来说是担心家里丁的张福和渭南孝义镇的赵老五合谋屠杀陕西。张穆试图劝阻他,但张富不听。以油菜花作比喻,如果汉人多回来,一百二十个汉人都要被打死。你害怕什么?14!谣言无处不在,这是灾难来临前,普通人在这种令人窒息的紧张空气面前极度恐慌和扭曲的表现。
自神山伐竹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秦及其附近的回民与此事无关。乡团以回民造反为借口,先屠杀无辜回民,成为整个事件的转折点。从此,参与其中的人,不分是非,只断了汉回,两个民族彻底分离,站到了彼此的对立面。贪婪和恐慌的情绪伴随着歇斯底里的毁灭的欣快感,与漫天的谣言交织在一起,迅速蔓延。民间有“故先追到秦家,放火烧秦川八百里”之说[2](P420)。狡猾的人互相摩拳擦掌,挥刀相向,善良的人晚上不换衣服,几乎是惊恐万状,随时准备杀了他们。比如当时周坂的秦家,湾的洪家,车村的吴家,都是那么的邪恶,外人几乎不敢惹他。正所谓“宁官挨刀,不与三族交朋友”。由于三大家族都不好惹,事态日益扩大。各村汉家的宿敌也趁机互相报恩。比如龙泉村的王和赵有仇,互相残杀[2](P37)。局势完全失控,谣言所到之处,屠杀立刻开始。
住在城关的回民是第一批被屠杀的。主要原因是城关回民大多人口少,实力弱。再加上城寨区四周都是城墙,回民没什么好躲的,躲的。六月初,清廷派圣保领兵到陕西,关中盛传“要动员政府军先洗回土匪,再洗回汉人”。所以汉族人民乡陆续散了,但是已经不可能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