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现于世的明朝石碑记载的李自成的往事有哪些?

读史书了解历史,总是和现代口述历史不一样。在多个版本的情况下,不知道该相信哪边。就历史上的一些故事和历史人物来说,真实性是最重要的。

如果有争议,需要证明。比如这个历史上的“状元”李自成就是一个很好很典型的例子。长期以来,李自成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反抗者,但他的反抗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也是有争议的。

一方面,侵王李自成反叛暴政,铲除贪官、土豪、劣绅,连田免粮,为当时百姓做了一系列好事、实事。甚至民间有“杀牛羊,备酒浆,破王不纳粮”的说法。

可见李自成在百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但同时也有很多关于这个角色的负面故事。李自成是一个怎样的人物,真实的历史故事是如何演绎的?

现在网上流传一种说法,李自成其实是个大流氓,杀人狂魔,甚至是中国的罪人。看来李自成是一个没有优点,十恶不赦的人。

这种说法背后的意图和目的是什么?提出这个观点的人也拿出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据野史《陆桥文姬》记载如下:

斧王和他的儿子离开了松瓜城,国王太胖了,他走不远。贼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他被分成几份,和鹿肉一起煮,贼吃肥肉。它被称为“福禄宴会”。

相传,李自成在洛阳作战,攻占此地后,万历皇帝,也就是的朱和他的爱子朱友松逃离洛阳,但由于日常生活滋润,体重剧增,又过于肥胖而无法逃脱,最后落入起义军之手。

李自成选择杀死斧王,并把他的360斤肉全部割下来,用鹿肉煮熟,分给自己的军队。后来,他把这种食人行为称为“福禄宴会”。

在后世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分成了很多版本。有版本说,李自成先把斧王的头发剃了,放进大锅里活活煮了。也有版本说李自成先杀了斧王,把他的肉刮下来,煮熟了,诅咒了,分享了,等等。

在没有得到相关证据证实之前,这种野史广为流传,成为几代人茶余饭后的八卦。

最后,当历史学家研究清人写的明史时,这件事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据《明史》一书记载:

明年(崇祯十四年),正月?(斧王)被杀了?两人答应躺下哭一场,小偷应声而去。程枫大声叫道:王是因为不想活了才死的。他乞求棺材来收藏国王的尸骨,他什么都不恨。小偷义正言辞地答应了。桐棺一寸,载着一辆破车。

从书中这段历史来看,斧王死后身体保持完整,没有被分割吃掉,还被他的奴隶们束缚住。但是这个证据一直都是孤立的,没有其他的证明。再加上人们的吃瓜心理,李自成的人一直很难被扶正。

直到1986年4月,在河南孟津县,当地文管委挖出了一块墓碑,经当地考古学家考证,是朱的墓志铭。墓碑很小,字很少,但很重要,因为它填补了历史空白,为今天人们研究历史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展现了更多的历史细节。

首先,墓志铭提到斧王的死是英勇的。他挺身而出,捍卫了自己最后的节操,展现了自己坚强不屈的精神。崇祯十四月二十一日卒。

后来,嵇之还说了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斧王遗体的最终去向。真实的历史是这样的:斧王的尸体没有被分享,但也被运回了他自己的领地,并没有埋在小偷的土地上。从这个角度来说,野史的记载和后世网络上的传言都是无稽之谈,完全不可信。

关于李自成的传闻不止于此。有人曾说他是个大流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让中原百姓终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地百姓水深火热。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不仅不会“流动”,反而会积极建立自己的根据地,建立稳定的政权,制定严格的军纪。他不仅不会掠夺当地人的财产,还会把那些有钱没心没肺的贪官的钱夺过来扩充军队,分给当地人。

李自成从来不拿百姓一分钱,而是通过开垦土地来解决。李自成是当地人的守护神,但真正的反派是官军。他们是掠夺人民、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的暴徒。据《石室记》记载,有相关记载:

贼有严令,将军不敢侵。自明朝以来,师未纪,镇集,兵劫掠,绰号‘粮’,井为市。而且有一家供应军需的公司,总督很着急,敲园受苦,民不聊生。就算被抓贼也心安理得。为此,你们唱着‘宰牛羊,备酒桨,开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你们不收粮。’所以,我庆幸有近有远,不再认为自己是小偷。

当时社会大乱,官官疯狂掠夺百姓。相反,他们被认为是“小偷”。他们不仅没有害民,还竭力保一方平安。人民在这些“小偷”的保护下生活得更加舒适。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是正面力量?你可以想象。

在去北京的路上,李自成没有遇到任何抵抗。甚至很多官僚放弃明朝,投奔李自成,但是崇祯皇帝最后自杀了。这样的结局难道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李自成在明朝灭亡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一生一半是反对暴政,另一半是反对南方,所以可以说他是无辜的。

回顾明朝所谓的“正义”,吴三桂的关宁军掳掠百姓,绿营军屠戮百姓,明朝的官员就不用多说了。

那些关于李自成的诋毁和谣言将被粉碎,明朝的民族罪人将被重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