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历史

三菱UFJ银行的前身之一东京银行于1958年与中国签订了《代理行协议》,这是中日之间第一份外汇交易合作协议。1980年2月,原东京银行开设北京代表处,成为首家在北京开设代表处的外资商业银行。1982、1984分别开设上海代表处(第一家日本商业银行)、广州代表处、大连代表处(第一家外资商业银行)。1986,原东京银行开设深圳分行,成为首家在深圳开设分行的日资银行。此后,该行陆续在中国开设了数家代表处,并将其中一些代表处升级为分行。

2006年3月,原三菱银行和原UFJ银行合并成立三菱UFJ银行。同年,该行出资654.38+0.8亿美元购买在香港上市的中国银行股份,成为首家参股中资商业银行的日本商业银行。

2007年7月,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三菱UFJ银行在中国大陆的所有分支机构均转移至该公司。2008年6月165438+10月14日,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宣布授予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A+”和“A-1”的长期和短期信用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5438年6月+2009年2月,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得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的许可,成为首家获准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商业银行。

2012年3月28日,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正式成立。

2012 6月14日,三菱UFJ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