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争中,哪些战役使用了动物共同作战?

"这本书上说,在古代战争中,要么放走狮子,要么放走老虎。"碰巧我手头也有类似的东西。

我们来看看这句话是怎么理解的:一看,大概有三种翻译。首先是驯化这堆野兽去战斗;二是把这些猛兽比作狼虎之师;三是以这些动物为图腾领导各个部落。

不过,这毕竟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所以我觉得第三个答案可能性最大。

我浏览了一下这本史记选集,基本上没有这种野生动物入境的故事。

养大型猛兽需要很多肉,但是在古代的生产力下,还是多给人吃肉的好。

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军骑动物都是马。但是在《霍比特人:五军之战》中,有各种坐骑。除了巴德和勒苟拉斯骑的马,精灵王塞兰杜尔骑的是大角鹿,矮人领主戴恩骑的是猪,矮人国王索林橡木盾上山时骑的是羊,兽人首领阿索格骑的是狼,褐袍拉达加甚至拉的是兔子雪橇。为什么这些各种神奇的动物坐骑会在现实中消失?

托尔金笔下有一种特殊的狼,叫做“沃格”。这个词来自北欧神话中的“vargr”狼,特指巨狼芬里尔和他的儿子们。它对应的古英语形式是warg,所以托尔金直接用了这个写法。

原著中,狼体格庞大,智力远超,甚至有一定的语言能力。他们不是半兽人驯养的家畜,而是半兽人的盟友,主动让他们骑在背上战斗;他们也可以有目的地独立行动。在《《指环王》》的第一部中,魔戒的九人小队遭到了狼群的袭击,而这些狼并没有半兽人的陪伴。

但在彼得·杰克逊的电影中,坐狼被刻画成更接近鬣狗或鬣狗的生物,体型更大,性格也更凶残。这可能是因为近年来狼在西方世界的形象逐渐变得正面,而鬣狗一直是负面的。电影中设定的狼,肩高约1.5m,比Hyaenodon gigas略大。

而普通战马可达1.7米,与人类身高比例如下:

照此计算,狼骑兵(阿索格是英雄单位,不算)与步兵相比甚至没有太大优势,与骆寒骑兵相比身高差距显著。当年十字军面对趾高气扬的骆驼骑兵吃了不少苦头。现在狼骑兵对战场上的人类骑兵大概是这样的:

不过身高差还是小问题,反正正义一方没有那么多骑兵。狼的真正问题在于它的许多生物学特征使它不适合战斗。

首先,狗可以吃杂粮,食草动物走到哪里就吃到哪里,低头走向餐桌;狼必须吃肉。如果没有足够的尸体,他们最终很可能会和同样冷酷无情的兽人战斗,谁死谁吃,对于维持军力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其次,作为一种高智商的动物,临阵退缩可能会有计算的问题。在历史上,阿拉伯骆驼的确可以在沙漠环境中藐视骑兵,但始终没能冲出沙漠走向世界。一个重要原因是骆驼太聪明,太自立。相对于傻乎乎的冲锋马,骆驼的思维特别活跃,打打杀杀并不积极,往往忽略了对缰绳的操控;高智商的狼很可能也有类似的问题。有必要努力吗?精灵和矮人谁更好吃?兽人毕竟只是盟友,不是主人,这些问题都不是他们能控制的。这个特性可以让狼群自主行动,但也可以让它们在关键时刻失去锁链。

第三,电影里的狼看起来很不适合骑:跑起来像长毛尺蠖,弓着背,耸肩,反复拉伸,骑在上面,坐在活塞上,这不完全是电影的发明。现实中,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的步态是不同的——食草动物更稳定,食肉动物更灵活。

像狼这样的食肉动物,它的前肢不仅需要奔跑,还承担着捕猎时捕杀和控制猎物的艰巨任务,非常灵活,前臂有两块骨头便于扭转,末端有大量的手指和爪子。但杂而不精,这肯定会牺牲跑步的效率。好在狼在奔跑的时候,它的脊椎甚至全身都像弹簧一样灵活,这样每走一步都能走得更远。但狼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的小肠容量小——作为一种食肉杂食动物,狼没有长长的肠道也能有效地消化食物,从而为身体的扩张和收缩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猫的饮食中肉类含量更高,所以它们的身体比狼和狗更灵活,它们的跳跃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当然消耗的能量很大,肉也为此提供了保障。

相比之下,食草动物的四肢基本上是用来奔跑的,所以僵硬但更稳定。它们的前臂只剩下一根骨头,还剩下两根或一根手指,末端还有蹄子。马等极其适合奔跑的生物,几乎已经把腿变成了机械装置——不太依赖肌肉和神经,大部分任务都可以靠骨骼和肌腱来完成。这就是为什么马小腿以下看起来那么瘦。但作为食草动物,马的肠道容量巨大,基本没有自由扩张和收缩的空间,无法像狼一样依靠灵活性跑得更快。

显然,稳定的食草动物更适合骑行。颠簸的狼背不仅骑枪不稳,骑弓也不准,急转弯后还可能被甩下来。虽然是因为不同的原因,但现实中骆驼奔跑时经常来回扭动,骑兵要想坐得住是跑不快的。结果战场上的骆驼往往只能慢慢跑,而场上的骆驼往往会把骑手摔下来踩死。看来人类选择马而不是狼是明智的。

狼最大的优势是作为捕食者的凶猛、狡猾和灵活。魔戒电影第二部奇袭罗汉难民的场景展现的淋漓尽致——但在军队对垒的战场上,这种优势毫无意义。相反,战马如果整齐无畏,冲锋效果更好。最适合的狼,其实是像古罗马军队用的战獒一样分成小群体,半饥半饱后放在步兵线前;或者偷偷放在敌人背后,造成混乱和士气崩溃,依靠其他部队一举歼灭最有效(如果萨鲁曼这样做,魔戒很可能会提前结束)。可惜罗马战獒性格狂躁,繁殖率低。最终这个品种本身就消失了,这也可能成为狼最终的命运。

剧中的羊骑兵可能是加拿大羊(Ovis canadensis),一种群居、善良、食草的羊...好像符合要求。但是等等,发情期群殴?需要在私密的地方交配?遇到捕食者你会跑吗?天敌之一是...狼。这怎么能被放逐呢?果断刷。

但假设这些困难可以克服并驯化为军用骑行,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羊虽然跑得慢,但是耐力很好,非常擅长在山上跳来跳去——霍比特人3中羊骑兵上山的场景让很多人印象深刻。就像跑不快的骆驼在进入热兵器时代后得到火器的补偿,迅速成为沙漠和复杂地形行军巡逻的绝佳坐骑一样,组建一支山地骑兵来防备萨鲁曼的骚扰似乎也是划算的(李晶:我在山上跑了三天!)。

但在《五军之战》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导演让他们扬长避短,拿起长矛冲向平原(这一段没有出现在影院版中,但很可能会在加长DVD版中加入)。虽然它确实有开阔前方视野的优势——但是被对方挑下来的概率也高不是吗?算上骑手和盔甲的重量,就算羊能承受,以不到战马一半的速度(20km/h)冲锋,也会让敌人的射击时间增加两三倍,坐骑在半山腰变成步兵的概率非常高。

如果托尔金的世界里有羊骑兵,只适合用弩等远程武器作战的山地部队,或者在山区运送物资的运输队。再也看不到指环王三部曲电影里的羊骑兵了,大概是因为这次全给狼了。

对比矮人不到1.5的身高,可以看出羊骑兵的长矛比人类2 ~ 3米的标准长矛要短很多。枪尖后面的十字结构是用来防止刺太深拔不出来的。

但是在地球上,骑羊是真实存在的。美国每年都举行儿童羊肉大赛。年轻的骑手看谁长时间坚持在没有任何挽具的羊背上,一般是为了训练牛仔和鞍马。

Sus scrofa,有英雄习性,身体灵活,速度极高(45km/h),敏捷,皮肤粗糙。虽然他矮得像只羊,但根据剧中全副武装的骑兵的设定,他可以组成一支擅长近战的重骑兵——只是不知道猪的负重能力是否同样优秀。

但是,问题是野猪暴怒的时候非常凶猛。东北民间谚语有“一猪二熊三虎”之称。虽然主要指对人的威胁而非自身战力,但也证明了它不是等闲之辈。如果它在战场上进入暴力状态,可能会变得不忠诚,拖着骑手随意冲锋。

历史上的战象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大象体型巨大,居高临下,势不可挡,攻防能力超群,但性格不够沉稳。在战场上容易被意外惊吓和践踏,所以逐渐退出战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罗马人在迦太基面对非洲丛林象群时,第一个办法就是用猪来吓大象(普林尼老说“最轻微的猪叫声都会吓到大象”),甚至给猪刷上沥青点燃,让它们冲进敌阵,类似于田丹的火牛阵。而如果靠野猪作战,恐怕情况会逆转...

除了自带光环的英雄坐骑,野猪骑兵是最适合敢死队的,在最危险的地方独自战斗。但像狼一样,他们其实不适合一支军队正面迎敌。因为性格问题决定了战猪的命运。

至于家猪.....呵呵,还是老老实实做随行口粮吧。用家猪的精神和野猪的身体培育一个驯化的物种,原则上不是不可能,但至少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场景。

接下来是精灵王的鹿。虽然鹿的脸很漂亮,但它与一个大喇叭相连...就生活而言,恐怕只有驼鹿了。真正的驼鹿是非常愚蠢的。不要搜图,会幻灭的。)

驼鹿(Alces alces)的身高(2m)和体重(600~820kg)与马相似,但其速度(32-56km/h)更快,耐力极佳,巨大的体型并不影响其灵活性。虽然近视,但听觉和嗅觉出奇的发达,臭兽人部队根本占不到便宜。穆斯有勇敢的个性。它巨大的角一般是用来挖食物的,必要的时候是货真价实的武器。很少有捕食者敢面对愤怒的成年人。

然而,驼鹿不喜欢群居,像发情的羊一样经常打架,这不幸限制了它的驯化进程。事实上,发情是几个物种驯化的死结——古埃及人长期驯化猎豹,试图让它们帮助捕猎;但猎豹求偶时需要巨大的空间长时间追逐,饲养成本高。最终,它们并没有真正被驯化。

但无论如何,驼鹿可能是中土世界最好的英雄坐骑。只有精灵王骑着它而没有大群骑兵是很科学的——废话,如果你组成驼鹿骑兵方阵,一扭头就扫了一半人。

相比之下,驯鹿比驼鹿应用更广泛。这种温顺的动物已经被驯化了很长时间,中国鄂伦春族的名字意为驯鹿猎人。它可以用来骑马,也经常用来滑雪橇。驯鹿个子不高,跑得很快。因为头发结构中储存的大量空气不仅能保暖,还能使它们浮在水面上。跑步时,他们会因为膝盖结构而发出有规律的“咔嚓咔嚓”声。它是一种两栖的有趣动物。

但事实上,还有一种可能的骑鹿:巨头鹿(Megaloceros giganteus)。看看它的拉丁名,以“Mega”开头,以“giganteus”结尾,就知道这绝不是游手好闲的一代。而且它确实是历史上最大的鹿之一,可惜在8000年前就消失了。

虽然常见的名字是爱尔兰大角鹿,但这只是因为最好的标本是在爱尔兰泥炭坑里发现的。事实上,它广泛分布于欧洲、亚洲和非洲,甚至在中国也有相关化石出土。它的肩高为2.1米,足以在以上所有动物中脱颖而出,而雄性鹿角的总长度可达3.6米,杀一排兽人毫无压力...

.....嗯,在电影里没有压力。现实的大角鹿更多的是一个炫耀的架子。这对鹿角的总重量可达40公斤,但超过一半的鹿角难以得到有效的营养供给,旋转不便,形状实际上也不适合战斗。之所以长这么大,不仅仅是因为发育中的异速生长原理,更是为了在性选择中展示给女生看,吸引异性。它最终灭绝的直接原因当然是气候变化,这种华而不实的号角很可能是促成它的原因。

所以,终于到了马的时候了。和以上这些人比起来,马简直就是适合被骑的完美生物。(马:...)

首先是它的速度。现代马的奔跑速度在40~48km/h左右,虽然看起来没有猎豹身材那么华丽,但是马的耐力很强,擅长长跑。猎豹一次只能跑几百米,而马可以连续跑一万米。在现代耐久赛马中,一匹马载着一名骑手可以在15小时内行进160公里。

第二是它的灵活性。即使是一匹奔跑的马也能轻易地改变方向。骑兵凭借灵活的优势击败了战车,这一点在亚历山大大帝的加亚米拉之战中表露无疑。来自波斯的马强壮高大,马其顿重骑兵可以更有效地使用长枪和标枪作战,而后世的草原骑射则发挥得淋漓尽致。

第三是它的高度。虽然现代战马的身高是1.7米,还比不上骆驼,但是骑手足以藐视任何没有阵型的步兵。

第四是它的性格。马很冷静,很听话,即使在现代战争中,我们也能看到马咆哮着冲向枪炮的场景。

1854年,桂冠诗人丁尼生写下了他的代表作《清启旅的冲锋》,歌颂了一个英国骑兵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不畏炮火勇敢冲锋的故事。事实上,这次冲锋由于情报失误损失惨重,三分之一的人员伤亡,超过一半的马匹受损——但这也证明了马匹是多么的听话。

对了,人类花了很大力气驯化斑马,个别斑马已经到了可以拉车的地步,但是第一种斑马背短,不适合骑;第二只斑马的性格非常暴躁,不仅喜欢咬人,而且咬人的时候还不肯放手。由于种种原因,斑马最终未能成为普遍驯养的物种。

第五是它的负担。装备齐全的骑士可以超过100公斤,马甲更重。能驮着它们充电的,还是得靠马。

第六,适应性强,分布广。马走遍了欧亚大陆,在新大陆生活得很好,这使得它们不像骆驼那样局限在沙漠里,而是成为了真正的人类坐骑。就连马穆鲁克这样的穆斯林主力骑兵,也是骑着阿拉伯马(不是骆驼)去征服四面八方的。

其实在托尔金的世界里,马也是头号坐骑。且不说人类是好骑手,罗汉骑兵大名鼎鼎,精灵也很喜欢马——电影里的勒苟拉斯展现了非人的骑术,书中的勒苟拉斯也可以不用马鞍和缰绳驾驭马匹;在电影中,是马背上的ailwyn在瑞文戴尔边境救了佛罗多,而在书中,是马背上的精灵领主Glofindel。霍比特人和神秘的投弹手骑着小马,九环骑着黑马。甘道夫从罗翰国王那里借来了暗影病,就连主猎人梵拉·欧罗米也有自己专属的纳哈尔山。马的位置确实是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