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性社会学?

1.质的社会学是一种以质的研究方法为基础的社会学。

定性研究通常被用作一种社会研究方法。我们主张将其上升到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逻辑起点,提出“质的社会学”概念,定义为:以质的研究方法为基本方法,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解释和理解社会现象,促进社会质量提高的社会学。

质性社会学首先强调质的研究方法,包括参与观察、个案研究、深度访谈、焦点小组、民族志、扎根理论、叙事研究、行动研究等一整套方法论体系,与传统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定量分析方法形成鲜明对比。

定性社会学是人文社会学。来自自然科学的古典社会学鲜明地标榜价值中立,强调客观性、实证性和逻辑性,突出工具理性,旨在寻求真理;而质性社会学则重视参与和理解,倡导人文关怀,凸显价值理性,内在“善”。因此,如果古典社会学被称为“科学社会学”,那么定性社会学应该倾向于“人文社会学”。

定性社会学是解释社会学。定性研究的目的不是预测,不是控制,而是理解。它强调对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典型案例、焦点群体和社会现象的解读和理解,通过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把握特定情境下现象和事件的意义。它追求研究的特殊性,强调地域的适用性,重视主观经验。寻求区域社会发展质量的追求和人民生活意义的建构。

定性社会学是微观社会学。与传统社会学不同的是,质的社会学从追求科学的、有规律的宏大叙事转向关注微观个体、地方经验和中观区域。遵循从个别、部分到整体的研究路径来解释和理解社会现象。类似于不追求普遍社会理论的“中程论”。如果说传统社会学的定量研究一般是一种“远距离”研究,定性社会学是一种“近距离”研究,强调参与、体验和直接观察,所以是“地方社会学”、“区域社会学”、“微观社会学”。

定性社会学是社会质量科学。定性社会学只给自己定了一个“有限”的目标:研究和促进社会质量的提高。社会质量也就是社会发展的质量,即社会发展的程度和质量主要是指经济增长以外的社会维度,包括“构成社会发展质量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精神气质、历史积淀、人们的社会认同、主观感受等方面”。姜波,《建设质的社会与社会学的使命》,《质的社会学探索:理论、方法与应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7页。欧洲学者将“社会质量”定义为“人们在提高自身福祉和个人潜力的条件下,能够参与共同体的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艾伦?沃克。连接亚欧的桥梁。见张海东,编辑。社会质量研究:理论、方法和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第117页。人们认为,社会质量可以用四个因素来描述:一是社会和经济安全;第二,社会凝聚力;第三,社会包容;第四是社会赋权。社会发展需要“量”的积累,但更在于“质”的提升。社会质量理论认为每个个体都处于自我实现和集体认同的辩证关系中。定性社会学的社会发展质量侧重于人的内心体验,是基于人的主观感受的社会生活质量。

定性社会学是建设性社会学。“参与”和“行动”是质性研究的核心概念。这涉及到研究者的角色、立场、态度和信念。坚持建构主义立场,提出建设高质量社会的目标。关注生活世界,探索行动策略,追求意义空间。也体现了定性社会学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是单纯的“追求真理”,更多的是“寻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