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主观与客观、具体与历史的统一”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类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形式上是主观的,但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体现在:

第一,人的认识来源只能是也必须是客观的物质世界。

第二,真理虽然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来自客观物质世界,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志的。一种认识是否真实,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

第三,同一件事只能有一个真相,不能有多个。真理只能是认知与客观对象的一致性。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四,在阶级社会中,人具有阶级性,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利用总是受到阶级利益的影响和制约。这是一个对待真理的阶级态度问题,而不是真理本身的阶级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