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为什么会成功?

拿破仑和孙吴相隔万里,武器装备、军事组织、战争形态也大相径庭。但是,这两位军事奇才的论述几乎相同。可以看出,他们讨论的这个军事原理,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军事形态的变化,从而具有了客观规律的性质。这是我要讨论的第一个军事原则:战术上,当双方在装备训练、士气、组织和战术上没有质的区别时,兵力/火力的数量优势是赢得战斗的关键因素,很多时候是决定性因素。

。战争进入火器时代后,尤其是自动火器时代后,人数的作用下降。但只要把这里的“实力”改成“实力/火力”,实践证明这个规律还是有效的(未来的实力指的是实力/火力)。

针对这一规律,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既然人多能战胜人少,为什么会有一些以少胜多的例子?我们必须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数量因素只是决定一场战斗胜负的重要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他因素的作用可能超过数量因素。其次,这种以少胜多的例子其实非常少见。相比很多以多胜少的打架例子,只能算是法律上的一些特例。第三,很多所谓“以少胜多”的战斗,其实只是在总兵力上以少胜多,在战术上仍然是“以少胜多”。比如拿破仑第一次意大利远征,表面上看起来是拿破仑以4万法军打败了8万奥-撒丁联军。但实际上,拿破仑利用了奥萨马联军的部队分三路分散的机会,一个个击溃了敌人。15天,他连续打了六场仗,每场仗都以绝对优势战胜了敌人。最终取得了歼灭敌人10000人,俘虏15000余人的胜利。再比如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宋金采石之战。从表面上看,于的18000在南方打败了阎彦良的40万金军,成为以少胜多的典型。但实际上,在这场战争中,由于船只数量有限,真正渡河与宋军交战的可能只有不到一万人(在这场战争中,宋军消灭了近五千敌军,逃亡的八千人全部被严宏良的鞭子打死,可见人数并不多)。事实上,宋军是这场战争中战术上占绝对优势的一方,是以多胜少的典型。再比如昆阳之战。表面上看,绿林英雄以2万左右的兵力击败了王莽军队主力42万人,是一场以少胜多的奇迹之战。但实际上,在保卫昆阳的过程中,绿林英雄只有不到一万人,却有坚固的城墙,能支撑一段时间也不足为奇。在清剿战斗中,刘秀率领3000名精锐战士作为先锋,后面是宛城绿林的10000名援军,而莽军统帅王毅轻敌,只率领10000人应战,擅自下令其他各营不得接战。这样双方的实际战力差距就没有那么大了。当绿林英雄在战斗中取得胜利时,由于其中一名指挥官逃跑(王毅),另一名被杀(王勋),其他部队顿时士气大失,陷入混乱。此外,王莽军队的全面溃败和撤退过程中遭受的惨重损失,都是由于大风飞瓦、暴雨滔天、水涨船高造成的。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很多战役的* * *格局:前锋被击溃,主力被冲,导致全军覆没。并非所有的军队都在战斗中被打败了。

对人数占优的一方更有利。一般情况下,兵力占优的一方战胜敌人,其损失会比敌人少得多。这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第一,在战斗过程中,占优势力量的一方会损失较少。比如按照伏羲的理论,如果实力是对方的两倍,那么战斗中的损耗率只有对方的一半。还有一个因素,可能更重要,就是战斗中的主要战果往往是在追击过程中获得的。在这个过程中,败方往往会无力继续进行有组织的抵抗,从而被胜方大量歼灭。溃败造成的混乱,往往比敌人进攻造成的损失还要大。比如唐军平定安史之乱中的邺城之战,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在这场战斗中,激烈的战斗中天气的突然变化引起了交战双方的混乱。唐军南撤,叛军北逃。唐军由于兵力众多,指挥系统不畅,在溃败过程中损失巨大。郭子仪投降洛阳时,本部有一万军马,只剩下三千,损失了654.38亿战铠。军队伤亡和逃亡者不计其数。这一战唐军几乎所有的损失都是因为自己的排挤和践踏。而且失败者的大量人员,尤其是伤员会被俘虏,损坏的和其他不能马上运输的技术装备会被敌人夺取。如果死伤比例为1: 3,那么胜利一方总伤亡人数的一半以上(以及部分永久残疾)可以在近期恢复战斗力,而失败一方则很可能全部丧失。如果战胜方能够将战败方的部分俘虏补充到自己的部队中,差距可能会更大。比如淮海战役末期,三野的实力甚至比战役初期还要强,因为补充了大量的解放战士(即国民党军的俘虏)。国民党军损失兵力50余万,中原国民党军主力基本丧失。(这个问题以后会进一步讨论)败者能给胜者同等甚至更多的伤害是非常难得的,这通常需要败者有非常高的战斗意志和战术素养,比如西汉与匈奴荀继山之战中的李玲君,明、金、辽沈之战中的石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