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时候发现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用来破案的?+

从Henry foulds第一次提出指纹理论到现在的120年间,指纹作为侦破犯罪的工具的重要性从未停止增加。

详见《指纹破案——现代刑侦科学的兴起》。

作者:科林·比万译者:简单。

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国际标准书号:7532730263

出版时间:2003年10月1版。

打印时间: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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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13.20

介绍全文:

虽然媒体对利用DNA鉴定罪犯的频繁关注让人觉得指纹在夏洛克·福尔摩斯时代似乎已经被抛弃,但这两种技术的成功率统计却讲述了一个不同的故事。自2000年3月以来,纽约警察局仅通过DNA鉴定了200名嫌疑犯。仅在1999这一年,警方就用犯罪现场的指纹进行了1117次鉴定,是历史上纽约警察局使用DNA的6倍。

在联邦一级,美国DNA数据库每年只收到约2000份鉴定犯罪现场证据的请求。然而,联邦调查局新设立的“自动指纹识别集成系统”每年要处理8.5万个咨询项目。这些数据表明,从亨利·福尔兹(Henry foulds)首次提出指纹理论到120年,指纹作为侦破犯罪的工具的重要性从未停止增加。

部分原因是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指纹可以在庞大的数据库中快速而轻松地被识别——“自动指纹识别集成系统”可以容纳多达6500万种指纹形状。但也因为使用了新的化学技术,指纹可以从塑料袋提取到人的皮肤和其他表面。最重要的是,指纹一如既往的重要,因为手还是会在接触过的物体上留下痕迹。由于手几乎是人类任何行为的代言人,所以指纹这种几乎看不见的印记就像是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留下了亲笔签名,包括违法行为。

罪犯通常会擦掉指纹或戴上手套以避免留下痕迹,这是一个现代神话。不让警察发现你的指纹可不像好莱坞电影里那么容易。比如犯法者怎么确定自己把不容易看清楚的东西擦掉了?1960,伦敦一名强奸犯关闭了一名年轻母亲卧室的百叶窗,将其强奸,并用睡衣在地板上擦去百叶窗内侧的指纹。他没有看到他的拇指在百叶窗外面留下的痕迹。面对他在老贝利的指纹,强奸犯供认不讳。

戴手套也有问题。戴手套削弱了手的触觉和灵敏度,而当罪犯应该戴手套时,手套却常常被遗忘在口袋里。在犯罪现场,指纹检验人员首先跑到犯罪分子经常徒手触碰的表面,比如出入口、劫匪有时攀爬的室外管道,或者他们脱下手套后可能会冲水的厕所。

检查员要检查的另一个地方是烟灰缸。1962年,两个艺术水晶大盗在伦敦美术馆偷走了马蒂斯、雷诺阿、德加和毕加索的画作。他们真的很聪明,戴着橡胶手套作案,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警察会看着烟灰缸,找到卖手套的包装盒,在上面提取指纹。虽然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但他们往往不会想到在逃离现场的汽车或藏身之处戴手套。1963年英国“特大火车抢劫案”发生后,一群成功盗窃了120个价值250万英镑的邮包的职业罪犯,在藏身之处到处留下了指纹,为针对他们的9项指控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愿意让自己自在的窃贼使警察更容易破案。如果劫匪在现场停留时间过长,会增加他们不自觉脱下手套留下指纹的可能性。在伦敦警察厅指纹部门的早期历史中,一名窃贼在“拜访”期间喝了一杯酒。他甚至留下了一张讽刺的纸条感谢店主。罪犯来回踢着脚,脱下手套,悠然自得。为了小心不留下指纹,他把指纹留在了玻璃上。

……

那天晚些时候,当柯林斯探长收到钱箱的分类托盘时,托马斯·法罗的身体还是热的。柯林斯是新指纹部门的第二任主任,该部门是麦克诺顿刑事调查部的一部分。在1901分支机构成立之前,柯林斯多年来只能通过测量身体、拍摄面部照片、记录明显特征等老方法来识别罪犯。这些方法很不靠谱。现在,柯林斯生平第一次偶然发现了一种真正有效的鉴定方法,并被它迷住了。在接下来的25年里,他一直专注于完善和应用这项指纹技术。

在他的办公室里,矗立着一个巨大的木质柜子,里面有1024个正方形,里面包含了所有与一个人的指纹形状相匹配的类型。几个指纹专家在他们的工作站和按木柜分类的指尖印痕之间来回奔波。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一个指尖印就像“脊”和“沟”的平行图案,像一个微型的农田。“沟”就像一个水槽,让水蒸气可以流入,这样水蒸气就不会在指尖和要抓握的物体光滑的接触面上留下痕迹。

然而,专家感兴趣的不是这些“脊”的功能。吸引他的是这些错综复杂的“山脊”每一个都不一样。指纹专家分辨两个手指的印痕要比分辨两个人的脸容易得多。例如,一对非常相似的双胞胎的面部特征可能会混淆,但他们的指纹绝对不会被受过专门训练的专家弄错。因此,一个人的指纹形状是他的身份的永久和可靠的记录。

记录。就像生物印记,一旦刻下,就再也无法否认。8万名此类被定罪囚犯的生物指纹拥挤在苏格兰场指纹部的鸽笼里。

然而,收集这么多指纹从来没有被用来抓凶手。检测不是指纹专家的主要工作。相反,柯林斯和他的同事们把时间花在了整理和归档近期嫌疑人的指纹上,并用之前归档的指纹再次确认新被捕人员的身份。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找出那些冒充初犯的“惯犯”或“惯犯”。这些罪犯给假名字,企图掩盖他们过去的罪行,以获得较轻的惩罚。

刑罚与罪犯前科挂钩的做法始于19世纪,当时看守所的单人牢房和狱卒第一次取代了绞刑架和刽子手。对于那些本性正直,却被迫去偷窃养家的人,新的监狱制度只处以短期监禁,并且仅以足够的惩罚阻止他们进一步犯罪。另一方面,认为惩罚不能轻易消除累犯固有的犯罪倾向。长期与社会隔离被认为是防止其犯罪的唯一途径。这种一箭双雕的惩罚措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区分顽固不化的罪犯和初犯?

最早建议使用指纹作为犯罪鉴定手段的文章出现在1880年6月的权威科学杂志《自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