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通知全文。
一是认清形势和任务,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加快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搞好国有企业,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紧迫战略任务。几十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新情况、新困难、新问题,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搞好国有企业。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依靠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面对市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国有企业迫切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其作用。
中央历来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明确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克服生产经营困难、增强职工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正在逐步加强,但发展很不平衡,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淡化和弱化企业党组织作用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对中央确定的企业党建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和要求落实不力,没有抓好落实。三、如何做好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企业领导和部分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管理权限选拔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管理负责人,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坚持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监督;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依靠职工群众,全心全意支持职代会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坚持党的从严治党方针,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建的目标是:(1)有一个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管理,会经营,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开拓进取,得到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4)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制度,及时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落实“三变一强”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坚决贯彻以下方针和原则:一是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是多年来探索中国特色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三句话”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为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的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第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与改进管理方式结合起来,确保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用权,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第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好方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其重要职责和基本方式。其目的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到正确执行,支持和帮助厂长(经理)和董事会进行民主、科学的决策,避免和减少错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也是党组织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组织行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中的重大事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的范围一般是指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各地已经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该坚持和完善。(1)党政主要领导讨论决定决策事项。(2)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党员、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3)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4)党组织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定的执行。
厂长(经理)和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应听取和尊重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要向党委通报。党组织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如不纠正,党组织应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2)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厂长(经理)或董事会推荐的和拟聘任或解聘(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事先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厂长(经理)。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没有检查过的,不能在会上提;多数人不同意的,暂缓作出任免决定。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必要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沟通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动员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
* * *党员要努力增强党性,坚持依法办事。党员董事、监事、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党章,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着力抓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提高领导人员素质。
建设企业领导班子,培养高素质的管理者队伍,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当前,要结合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把这件事做好。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厂长(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牢牢依靠党组织和职工办企业,善于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勤奋、敬业、诚信、拼搏、开拓进取、工作扎实;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与领导成员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组织力量,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认真的考核。重点考核近两年亏损严重、内部矛盾突出、职工意见较大的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调整或整改,坚决实行优胜劣汰。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厂长(经理)、董事长,优化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在公司制企业中,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一个人要具备两个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同时配备1个党委副书记,主抓党的工作。如果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开配备,董事长可以是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以是副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党委成员可依法分别加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中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加入党委。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应分开。实行工厂制的国有中小企业党政领导任命形式,要根据单位实际和本人条件,一分为二,不能“一刀切”。
抓紧研究和改进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办法,加快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范围,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具体措施,严格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积极探索通过市场配置经营者的有效途径,积极稳妥推进经营者职业化改革试点,引入竞争机制。抓紧建立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体系。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规划的通知》(国经贸训研[1996]382号)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一次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重点的一般经营管理培训。通过培训,企业领导可以强化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要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对其在重大事项特别是资本运营、用人决策等方面的监督。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年度审计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制度、企业领导人员收入申报制度、招待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和直系亲属工作安排回避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企业党组织要抓好领导干部参加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廉洁自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
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通过探索,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优秀领导者奖励制度,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要鼓励优秀的领导者到困难、效益差的企业去工作,创造新的业绩。
六、加强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逐步建立强有力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职政工人员为骨干,管理人员和职工广泛参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企业党组织要根据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团队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动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员工完成各项任务;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工会和共青团根据各自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加强亏损企业、困难企业和破产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实际问题。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企业领导和职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劳动者弘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要对职工进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提高中加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灌输引导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言传身教与身教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和企业特色的企业精神。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要注意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政工队伍。专职政工人员的数量原则上按照职工总数0%左右的比例控制。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
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从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企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职工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和力量源泉。在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要调动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任何贬低和削弱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
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关键是要在政治保证、制度落实、素质提高、权利保障四个方面下功夫。认真贯彻《工会法》和《劳动法》,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心困难企业职工的生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听取职工意见,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改革和管理,实现职工对企业领导人的有效监督。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公司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员工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讨论和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协调与企业管理者的关系;支持和帮助他们根据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工作。
八、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国企党建要与企业改革发展任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奖惩。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种作风。要提高党委抓大事、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者。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应当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确定,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部门。中小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作为一个机构设立,内部有分工。按照党章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充分发挥其教育、保护、惩罚和监督职能。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其待遇、奖惩与同级行政人员同等对待。党务工作者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必须从企业管理费中保证。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党支部的设置,选好党支部书记,定期检查督促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及时整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扎实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少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九、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懈努力。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具体指导责任。有关经济部门的领导班子在搞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部署和检查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做到两项任务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担,使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党政有关部门、企业和其他力量,按照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健全党委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抓好企业党建,市委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是:制定和部署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规划、目标和措施;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检查企业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要以监督检查为重点,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上级党组织要选派得力干部到企业去,帮助整顿和调整问题多、软弱涣散的企业领导班子。对企业党组织和工作机构的设置、党务工作者的选任、党组织的领导关系等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总结新鲜经验,用典型示范指导面上工作。
积极探索企业党建新途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党建工作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理论的研究。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有利时机,按照中央确定的原则,大胆实践,逐步完善,使企业党建工作适应变化,在完善中加强,在继承中创新,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国* * *产党新闻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