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领域的减税降费政策

水路运输领域的减税降费政策

为落实浙江经济稳中提质、重拳出击的要求,加快落实一揽子稳定经济的政策措施,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们整理了水路交通领域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一起学习。

水路运输领域的减税政策

增加期末增值税退税。从2022年4月1起,增加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的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增量税收抵免按月全额返还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企业存量税收抵免一次性返还。

免征增值税2022年,对渡口渡船等公共交通服务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预提率为3%的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

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期限为2022年6月65438+10月至2024年6月1。2022年服务市场主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给予房产税减免,并根据其申请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54.38+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从2022年10月的1到2024年2月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