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的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经历了从鼓励生育,到控制生育和重复生育,再到限制生育的曲折发展过程。它的发展过程分为六个阶段:
一、鼓励生育阶段(1949-1953)。新中国成立之初,什么都要干,国家需要大量劳动力投入生产建设。在生产技术落后的背景下,劳动人口的数量是决定生产力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在这个阶段,正如毛泽东在《理想主义的破产》中曾经指出的,“中国人口多是一件大好事”,人多就是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而且在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的人口政策受到苏联人口政策的严重影响,中国国务院卫生部全力支持和宣传苏联鼓励人口增长和奖励多子女母亲的政策。
二是节育复发阶段(1954-1959)。人口现象是一个长期事件。这一时期,国家决策者意识到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对人口过快增长感到担忧。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必要性,并开始支持群众避孕。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对人口形势有代表性的思想认识。但1958的大跃进运动动摇了计划生育的原有理念,客观上造成了鼓励人口增长的理念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第三阶段是计划生育思想的复兴(1960-1969)。面对人口快速增长和经济严重倒退的双重压力,政府重新认识到人口快速增长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提出在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实行计划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并大力提倡晚婚,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具体措施。虽然这期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但党和政府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态度没有改变。
四、计划生育政策启动和收紧阶段(1970-1984春季)。在人口与经济发展不平衡日益加剧的形势下,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在组织结构上,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地区也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形成了“晚、少、少”的生育政策。并以1980年9月25日发表的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标志,进一步收紧生育政策,将60年代+0970年代的“最多两个”转变为严格控制生育二胎和独生子女的政策。然而,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与农村生产实际和农民生育意愿严重脱节,导致政策实施阻力重重,恶性事件频发。
五、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1984-1999)。在农村独生子女政策实施陷入两难境地的情况下,1984中央7号文件提出,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二胎条件;在1990新增人口快速增长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带来巨大压力的形势下,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重申,要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第六阶段是稳定低生育水平(2000年至2012)。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后,200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表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人口发展空前复杂的背景下,2007年发布的《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重申,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第七,计划生育新阶段。201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201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一对夫妇可全面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5,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1年6月27日正式实施。从2013开始,计划生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综上所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上世纪70年代“晚、稀、少”政策的推行,生育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无论在哪个时期,生育政策都是对当时的人口状况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结果。对人口形势和发展趋势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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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政策-理论-人民网的历史演变及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