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签订过哪些不平等条约?
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条约:1858;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条约1860;中法新约1885;《马关条约》1895;辛丑条约1901年。
《辛丑条约》的签约国真的创下了纪录,因为与清政府签约的外国列强总数是11。这个条约颁布后,清政府彻底成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00年,随着义和团运动的发展,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决定组织联军再次侵略中国。当年8月,八国联军进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和一批亲信大臣逃往xi安。奕劻和李鸿章作为清政府的全权代表,再次与列强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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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清政府迫于民众压力,表面上向列强宣战,暗地里却暗中破坏义和团运动,向侵略军投降。1900 7月天津失陷后14,清政府于8月7日任命清亲王奕劻为全权公使,李鸿章为侍郎,正式与外国列强媾和。
1900年,65438+2月,列强(除了八个外国,加上三个国家——比利时王国、荷兰王国和西班牙帝国)向清政府提交了和谈提纲,然后制定了详细的条款,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订。
《辛丑条约》正文12,附件19。主要内容如下:
1.清政府共向各国赔款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本息共计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军保护,禁止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拆除大沽炮台和京海通道炮台;中国的军队可能不会驻扎在天津周边20里以内,但列强可能会在北京派驻警卫保卫使馆,在京玉铁路沿线12重要地点驻军,包括山海关;至少两年内禁止中国进口武器和武器制造材料;
4.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与他国为敌”的组织,违者处死;省级官员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将被撤职,永不使用;惩治赞助义和团运动的“首犯”,在洋人“被杀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考试五年”。
5.向德国和日本“道歉”。清政府派王公大臣前往德国和日本表示“遗憾”,并在德国公使克里安德遇害的地方立了石牌坊。
6.中国将总理外事办公室改为外交部,“六部之前”,任命皇室为外务大臣。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成为“西方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成为“洋人法庭”。
百度百科-八国联军侵华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