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一品是怎样的官员?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约相当于现任国务院总理。
从一年级起:殿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朝廷督学,大致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人大副委员长。
从二品:巡抚兼公使,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省管干部。
正三品:法官,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干部。
从四品:县长,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正厅、正厅级干部。
正五品:同知,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副厅、副厅级干部。
正七品:知县,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干部。
正八品:县丞,约相当于科长、主任科员。
在清代,九品官是作为县官的下属官员而存在的,大致相当于副司。
扩展数据
任免术语
关于官员的任命,有:任命、封爵、免职、拜、封(封爵)、馈赠(死者追授封爵)、征用、发现、推荐、提拔(多为布衣为官)和点(口语)。
关于职务晋升,有:决定或(由初级改为高级)、晋升(增加更高职务)、恢复(恢复原职务)、超编。
关于降级撤职:罢工、免役、撤职(非重大过失辞退)、降级、降职(过失降级)、改革、辞职(撤职查办)、空缺开放(奉命或自行要求辞退)、正式任命(带职退休)和离职安置(降职)。
关于转岗:转岗、转岗、学徒工、量转(转岗比原岗略好)、补充(正式任命从待命)。
兼职:领(以本官为下一级职务)、照(临时担任高于本官的职务)、权(临时职务)、行(代理无本官头衔的某一职务)、署(代替无本官的职务)、护(原官短期离职,临时看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