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中国武术了解多少?

中国武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但是对武术概念的理解是不断发展的,武术界的人总是争论不休。

它的复杂性和局限性给武术理论的建设和教学带来了很多麻烦,无论是武术教材还是武术研讨会。曾经被定义为体育类。武术是不是因为归体育部门管理才只有体育属性?当然不是。

本文试图从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客观地追溯其起源和演变,探讨其文化背景和特征,分析其社会功能和价值,比较体育运动的规律和原则。

(一)武术与军事技能不可同日而语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武术的内容和形式与很久以前的文有很多不同,但本质属性应该是一致的。在历史上,不同的名词曾被用来归属于武术的概念。比如春秋战国时期,有“技击”;汉代有个“武”字。清初,人们在《文选》中使用“武”字。民国时期被称为“国艺”;新中国成立后,改名为“武术”。据文字记载,古代武术中以对抗形式出现的格斗动作有摔跤、角触、手摔、相扑、击剑、better、标枪投掷等。舞蹈训练形式的套路运动有"格舞"、"矛舞"、"刀舞"、"剑舞"、"戟舞"、"双戟舞"、"走戟"、"使枪"、"使拳"等个人和集体操,以及"枪对牌"、"剑对剑"等

从历史上看,为了生存、竞争和安全的需要,狩猎和战争中的技能形式与武术早期的技术形式是同源同构的,在一定时期甚至是交融交织的。然而,它们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功能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战争中重要的是群体的形成和协同。个人的技术角色是非常次要的。然而,武术是一种基于个人行为和民间自发的文化形式,表现出自卫、健身、娱乐和表演等多种社会价值和功能。在整个过程中,中国古代的儒、道、道、佛、民间宗教以及各种民间文化都不同程度地对其产生了影响和渗透。可以说,武术的原始形态和同时期世界各地区的武术几乎没有太大区别,但到了现代就大不相同了。重要的是,自先秦以来,封建社会长期积累的经济典籍和文化,使其逐渐脱离狩猎和军事技能的形式,成为军事技能的一种形式,成为人类运动和文化载体的一种独立形式。所以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武术不能和军事技能混为一谈。早在明朝,战争将领戚继光就提倡士兵练枪练棍,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身体素质。他以为战争技能是“一起冲进去”和“戳戳戳”,怎么可能是“活蹦乱跳”和“身姿身法”呢?

(二)“武术”不能代替“武术”

武术发展至今,体育的作用日益突出,体育部门对其的发展,使其内容、形式、手段更加体育化。近年来对其定义概括为:武术是我国传统体育项目,内外兼修。

但是,从广义上讲,武术的定义不是体育所涵盖的;从其功能来说,并不局限于体育运动,武术的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武术是中国的传统武术。

最早源于狩猎和战争中的实用技术。随着不断总结发展,适应需要,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打和攻的本质不变。“武术以攻防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其本质属性。无论是套路还是格斗,都离不开攻防。这一特点使其有别于舞蹈、杂技等人体运动形式,也有别于体操等运动项目。

当然,武术不是中国独有的。是从人类的本能需求到文明的需求必然出现的一种技能和文化。全世界都有,比如角斗士,拳击,击剑,泰拳,空手道,跆拳道,三宝,摔跤等。,也具有攻击和防御的属性。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长期以来在自己的土地上,根据自己的实践和需要,总结出了自己的传统格斗术,如踢、踢、铲、切、弹、绕、扫、挂、荡、击、弹、踏、噘嘴等。此外,武术中的擒拿、速降、架桥、十八般武打等方法都是独一无二的。武术的攻防属性反映了武术概念的内涵。

2)武术是中国的传统体育项目。

定义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一点,表达了它的体育属性。这不仅是因为千百年来人们从文化需求和社会功能的角度,把它作为强身健体、提高素质的手段,发挥了它的健身和教育作用;还有,近代以来,它在军事训练中的作用降低了,而在体育运动中的作用增强了。到了现代文明时代,体育变成了运动。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将武术定义为一项体育运动,开展普及和竞技比赛。竞赛规则使武术套路和散手更明显地表现出运动性质。

就武术而言,它是人类的一种战斗方式,可以包括你死我活和竞技较量两种性质。那么,武术作为中国的传统武术,也包含了杀死对手或使其失去抵抗能力的方法,这与体育运动的本质相违背,以至于人们普遍摒弃了那些在武术运动之外造成伤、残、死的方法,或演变成个人练习或默契配合的套路形式。这也反映出武术作为一种传统的攻防理念,包含着体育之外的元素。这种武术技巧至今仍被公安、司法和军事侦察部门保留和采用。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武术的体育属性是主要的。

定义中以武术为主要内容,解释也不全是武术,比如套路运动中的衔接过渡动作,“外形塑造”等。还有一些套路的武术意义并不突出,但健身和观赏功能却很明显。在散手运动中,对健康和生命有害的动作被视为犯规,不允许采用或限制。

从逻辑上讲,中国传统体育是武术的上位概念,而武术套路和搏击是这一概念的延伸。更准确的说,体育运动中的武术应该叫武术。

3)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我们在理解武术的概念时,不仅要把它看作一种技术技能或人体动作,还要认识到它丰富的文化内涵。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武术的出现是必然的,可以说起步阶段都差不多,但是发展至今差异很大。武术的独特性与其文化氛围密不可分。在漫长的历程中,深受中国传统哲学、政治伦理、宗教礼仪、军事思想、文学艺术、医学理论和社会习俗的影响。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心理模式、价值取向、人生观和宇宙观都在武术中有所体现。

“内外兼修”的定义简单地反映了它们的文化属性,使得武术超越了一般的技艺和技术水平,也超越了西方以强身健体为主要形式的竞技体育。它以哲学为基础,以“动”“静”和中庸为支撑,体现了深刻而丰富的文化内涵,如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论、刚柔论、虚实论等。,并形成了独特的武术文化体系,既具有人类体育和健身的相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化的独特特征。它是中国文化在人类运动中的表现和载体,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东方民族文化的光辉。

“内外兼修”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武术追求外在的强身健体和内在的神韵,做到形神兼备;在武术训练中,“内”与“外”并重。所谓“外练筋骨,内练气息”;武术的“内三合”和“外三合”内外结合,上下跟进,追求高度的直辖和统一,体现了体育的整体观念;武术追求内外兼修,要求武德与拳术理论、技术、修养相结合,成为武术教育的最高境界。诚然,“内外兼修”这句话形象地表达了武术的传统文化属性。

(3)总结

武术和军事技能一脉相承,但不能混为一谈。

武术是一个体育概念,不能涵盖武术的概念。

武术是一种社会存在方式,是民族文化的载体之一,但并不排斥它具有体育属性这一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