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侗族大歌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有着丰富的多声部和声。
从大的角度看,侗族大歌可分为大歌、小歌、风俗歌、叙事歌四种类型。大歌是在特定的公共场合由一个合唱团(至少五人)演唱的,即鼓楼集体唱法(异性合唱团之间的公平对唱),也是侗族地区各种集体民俗活动的中心内容。侗族民歌按风格、旋律、内容、唱法、民俗等分为四类:1,《嘎嗦》直译为“有声音的大歌”。这类歌曲主要强调旋律的跌宕起伏和声线之美,一般歌词较短,主要表现旋律,突出拉绳部分,拉绳部分没有具体的歌词,只用衬布来炫耀旋律之美,体现合唱的好嗓子。拖腔的时候,几个歌手轮流唱高音,高音此起彼伏。低音通常由其他歌手以长而持续的音调演唱,与高音(主唱)形成对比和衬托。“嘎嗦”的一些旋律大多模仿自然界的昆虫歌唱和鸟类鸣叫,以及流动的河流的声音。它的歌名(歌)往往以昆虫、鸟兽或季节命名,如《嘎亮》、《蝉鸣》。此外,声乐歌曲往往以其村名命名,如嘎音滩、嘎高顺贵州等。,并以其旋律形式成为独特的地方符号。2.“Gama”的字面意思是一首轻柔的歌曲。这是一首以表达男女之间感情为主要内容的大曲,可以翻译成抒情歌曲。其特点是:歌词多,拖腔短,旋律缓慢委婉,节奏轻快活跃,如《装傻》。3.噶乡(伦理歌),是一种以劝诫为主要内容的大歌。其音乐旋律起伏不大,主要以歌词表达为主,通过演唱形式讴歌伦理道德,如父母情歌、懒人之歌、单曲等。4.嘎吉(叙事曲),主要由民间故事和人物之间的对话组成。音乐旋律整齐,大多低沉悲凉。主要表现为单人领唱歌词,大家在连续低音上唱固定的间奏。这类歌曲的歌词长而多样,典型的“嘎老”歌曲以故事的主人命名,如《董之歌》、《梁祝之歌》、《美人之歌》。
侗族大歌的突出特点是多声部无伴奏合唱。侗族民歌主要由领唱部、高音部和低音部组成。“礼歌”是在特定的民俗和礼仪场景中使用的歌曲,往往与大曲的使用形成不可分割的礼仪体系。根据礼仪功能的不同,风俗歌可分为:拦路歌、祭祀歌、酒歌。“小曲”一般用于异性单独交流,内容以性爱歌曲为主。小曲分为琵琶曲、牛古琴曲、笛子曲、山歌、流水曲。“叙事歌”自弹自唱或领唱,内容有神话、历史、伦理、爱情婚姻等。,而且是以故事的形式来传唱的。根据唱法和歌词的不同,可分为:叙事曲、琵琶叙事曲和牛古琴叙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