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诏书的形式

在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皇帝为了维护专制统治,形成了一套分等级的赠官制度,用来满足官僚士大夫“尊祖而次于子孙”的欲望,使其效忠朝廷。圣旨和诏书是这一制度的物证。它是由皇帝的法令授予的。为了表示对朝臣的尊宠,写在珍贵的丝绸织物上,色彩艳丽,精致奢华。

清朝对有贡献、有成就的官员进行奖励的方式之一,就是在国家庆典时给官员及其家属封号。按照清朝的规定,秦恩授予五品以上的官员和世爵的继承人以诏书;如果封了外国诸侯,秦恩会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和两次进攻世爵的人送礼,还会给你颁发敕令。由于实行“钦恩封赐”,除了官员本人,上一辈官员及其夫人也受赐,可延至官员后代,有的可封为世代。

清代的圣旨和诏书的内容是:首先简述皇帝的相关旨意,然后是受封者为官的事迹或功绩,最后是受封者的官阶和受袭次数。翰林院写的,文笔有严格限制。康熙二十四年(1685),根据官职大小改为统一的书面文字,存放于阁中,印成册。每当封礼时,官、兵的爵位、姓名都会由中书司按等级书写,经内阁商议后与御宝一同发放。

授予官员的诏令都是卷轴形式,宽约32厘米,一般长约3米,有的可长达5米。卷轴外面,与轴柄连接的地方,有一块长约50厘米的红色提花织锦。轴柄和锦面按官方等级严格区分:一种是玉轴鹤锦面;第二个产品是犀牛轴锦面;第三和第四个产品是镀金轴;五六品是角轴,都是牡丹锦;七级以下,角轴小,锦面小。卷轴中以五色三色,通常为红、蓝、黑、浅黄、明黄,上面有卷云图案;它是由纯白丝绸制成的,顶部和底部有蓝绿色的边缘。

圣旨的头尾分别织有升龙和降龙的图案,玺字织在两条相对的龙之间,所以圣旨是“圣旨”,诏书是“圣旨”。首先是“奉天海运,帝制……”的固定格式,一般都是织在上面的。在书写的后期,命令用红、黄、绿、黑等不同颜色书写。用单色笔写。两者都是汉满文书写,中文从右到左书写,满文从左到右书写,两种语言延伸到中间,中间写的日期重合,上面盖的是皇帝的“御宝”或“御宝”。

清代的诏令、敕令都是由皇家丝织机构制定的。康熙元年(1662),由江宁织造局筹办。光绪四年(1878),上谕、圣旨由杭州织造局织造。清初的圣旨,尤其是康乾盛世的圣旨,用料考究,做工精细,到现在看来依然光彩夺目。但随着国力的衰落,清朝中后期,帝国丝绸之路已经变得非常稀疏。对此,中书司多次提出,丝绸之路要近,文字要清晰,不能粗糙不平,不能偷工减料。但织造局除了织造缎子,还要完成大量临时性的任务,清政府的织造经费远没有保障,加工差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