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流通股?中国股权分置政策的历史演变与现状
股权分置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份,但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非流通股股东不能像流通股股东一样进行股份交易。股权分置的起源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股权分置的形成。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国有股流通而整体搁置股权改革的漫画。
法,实际上形成了非流通股的格局。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及股权分置问题。1998下半年至1999上半年,为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叫停。2001年6月2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这一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2006年6月22日停牌5438+00。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制度变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被正式提上日程。2004年6月365438+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金牛能源四家上市公司成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除清华同方外,其余三家上市公司均顺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全流通。2005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这是法律文件的出台,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从试点阶段转入积极稳妥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6月65438+2月31,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进程的公司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6050447亿元,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